城乡融合发展,是在总结过去城乡关系变迁经验的基础上,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战略指引,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能够通过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政策的有效引导,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将为高质量发展拓展发展空间。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有助于各类要素在城乡之间高效流动和合理配置,形成城乡间相互融合、互促互利的共生循环体系,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社会公平与共享发展的重要助力。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乡村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发展,逐渐消除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上的差异,增强国民凝聚力,实现社会公平与共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稳定。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文化多样性的桥梁。城乡融合发展能够激活乡村文化的内在生命力,为城市文化注入新的活力,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共生局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也有助于推动文明对话,讲好中华文明故事,展现中国形象,共同守护文化瑰宝。
当前,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已逐步成为各界共识,但具体工作中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城乡融合过程中,易出现城市偏向问题,个别地方可能将更多资源投向城市建设,导致农村公共服务改善缓慢;产业结构调整时,可能面临市场波动、产业发展不稳定的风险;城乡融合发展还面临生态环境挑战,一些农村区域环保执行力度不足,影响整体环境质量提升。
我们要正视城乡差异,因地制宜,根据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统筹规划,打破城乡分割规划思维,制定统一的发展规划。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标准和供给机制,消除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障碍。
通盘考虑,整体设计,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充分考虑县域人口变化,推动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系统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让农村具备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
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融合发展。坚持市域一体化发展,把城市发展置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高度进行谋划,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中心城区要素集聚力、综合承载力、市域向心力,同时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牵引功能,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正视城乡特性,因势利导保护生态。要平衡城乡生态投入,保障资源要素在城乡主体间流动畅通,推动城乡生态协同发展。依据城乡不同特点制定生态保护策略,城市注重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空间优化,农村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农业发展。加强城乡生态协同治理,政府加大环保投入、提供技术指导,促进城乡生态融合可持续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意义。通过统筹规划、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以城带乡和生态保护等路径,重差异和防范风险,我国城乡融合发展将取得更大成效,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吕朝凤、朱丹丹,分别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