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与提升人权保障水平的新进展
李云龙
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是发展乡村、繁荣乡村,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缩短城乡差距。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补足农村发展短板,让乡村居民同全国人民共同走进现代化社会,共享人权。
一、乡村振兴战略是保障人权的重大举措
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村居民经济权利。
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强化农村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的教育权、健康权和社会保障权。
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色发展,重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开展农业和生活面源污染防治,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村转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农村居民环境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业地区环境保护能力稳步加强。化肥和农药施用量连续六年实现负增长,农村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乡村振兴战略致力于乡村文化建设,要求传承、发展和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合理适度利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健全和发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繁荣农村文化市场,让农村居民享受更加丰富的文化生活,保障农村居民的文化权利。
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和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实现农村居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保障农村居民的民主权利。
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脱贫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
2023年,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实施,农村居民人权得到更好保障。
二、产业发展带动农村居民就业和增收
农村人权事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发展不足。农村发展问题的核心在于产业较弱,农民收入较低。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是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人权保障水平的必由之路。
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扩大农村居民就业。推广“一村一品”,提高农特产品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乡村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休闲农业振兴是乡村产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培育休闲农业发展,大力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工作,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
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推动农村居民转移就业。2023年,农业农村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2023年10月底,近400万个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221.6万家农民合作社依法登记。每个家庭农场每年平均获得11.6万元利润。农民合作社成员人均获得盈余二次返还1460.4元。
三、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建设满足现代生活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加速推进,农村居民交通条件持续改善。2023年1—11月,全国农村公路建设投资4555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6万多公里,新增327个通三级以上公路乡镇,新增2.2万个通硬化路自然村。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8%和99.7%。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提升。全国75%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配置净化消毒设备。全面实现村村通宽带,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乡镇保险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提升乡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优先发展乡村教育,持续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持续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繁荣乡村文化,举办“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以“四季村晚”“农业文化遗产里的中国”“乡村四时好风光”等12项主体文化展示活动为引导,带动“第九届中国农民歌会”等80项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优秀文化产品与服务下乡惠民,把优质文化资源和服务延伸到乡村基层。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各地农村大力推行“三清一改”(清理生活垃圾、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村内沟塘、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乡村治理迈上新台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四、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守住不发生返贫的底线。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指导各地在过渡期内规范运行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举办全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培训班;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活动。
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动力。开展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帮扶,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深入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2023年,832个脱贫县计划开工21.6万个开发项目,开工率达到90%;中央财政下发衔接补助资金1750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0%;累计向脱贫人口发放小额信贷469.2亿元,支持106.2万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发展生产。
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引导大型异地安置区融入所在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推进产业园区与安置区融合发展,加快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推动县域产业特色发展,促进搬迁人口多元化就业,提升安置区生产生活便利性。加大力度对农村残疾人实施生产劳动帮扶、实用技术培训帮扶、新业态就业帮扶、产业带动帮扶、公益性岗位帮扶等。动员中央定点帮扶单位、东部协作地区、中西部省份和各电商平台企业等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共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372.3万吨,销售额超过900亿元。
作者简介:李云龙,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