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律令典籍中并没有出现‘人权’概念,但几乎所有的条文中都蕴含着丰富的民本思想、仁爱价值、人权理念,并有一整套技术手段保障其实现。”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晓林20日表示,这些思想、价值、理念及其制度表达影响深远,不仅被后世立法所沿袭,还对东亚国家的法治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与示范。
当日,“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湖南长沙开幕,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的200余名专家学者与联合国国际机构代表参会研讨,从典籍中寻迹,为世界人权思想发展提供宝贵的文化滋养。
提起古代律法,很多人会想到“严刑峻法”一词。刘晓林认为,以往对于中国古代法尤其是古代司法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中华法律文化中丰富的权益保障因子,进一步将中国古代法视为法治现代化过程中一概否定的现象。
刘晓林说,以中华法系代表性法典《唐律疏议》为例,唐代《狱官令》与《断狱律》互为表里,较为全面地展现唐代诉讼与审批流程,其中立法者对于狱囚衣食、医疗、卫生、休假、殡葬等方面的细致规定及对于司法官吏以审讯为中心的各项职权的严格限制,都体现了狱囚的权益及其保障。
清光绪年间刑部提牢主事赵舒翘所著《提牢备考》被誉为“中国第一部监狱学著作”,搜集整理了清建政以来有关监狱管理的条例、章程及重要狱务的处理方法等。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斌通表示,《提牢备考》其中对矜恤囚犯着墨尤多,强调对老、幼、女囚及病囚应加关怀体贴等,闪耀着人权保障的耀眼光辉。
“《历代刑法志》详细描述了历朝历代关于刑法的理念及实施,其中隐含大量关于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和实践。”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必新指出,历朝历代崇尚慎刑、严格治刑、审慎定刑、宽宥有刑、人道施刑,强调“德主刑辅”“明德慎罚”,靠德政教化社会,这些对于今天的司法制度改良都有诸多启示意义。
“明德慎罚”作为中国古代政治基本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自身内涵。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戴军表示,“明德慎罚”理念崇尚弘扬道德,谴责和反对奢靡荒淫、逸豫无度、贪残暴虐,将德作为选官任职的基本标准,讲究德罚并举、大恶必除,敬典以德、不滥施刑罚,几千年的历史中包含着丰富的、有着中国本土特色的人权思想。
尽管传统中国没有明确提出“人权”概念,但其文化模式下的人权实践,通过独特的文化路径实现了对人权的保障。北宋文学家苏轼的官箴法律文化以“民本”思想和“德治”理念为核心,倡导“礼治为本以德法相济”“法贵简约以吏治清明”“慎用刑罚以益国利民”,充分展示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法律的深厚底蕴与现实价值,体了传统民本思想在法律领域的深刻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柴荣表示,苏轼凭借其卓越的政治智慧和深厚的人文关怀,将民本思想贯穿于其官箴法律理念与施政实践中,为后世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中国传统“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不仅蕴含着丰富的人权内涵,还构成了中华政治文明的重要文化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