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上午,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举办的“东南人权名家大讲堂”第20期在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会议室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副理事长湛中乐教授应邀以“从生育政策调整变化看我国人权的发展”为题,为我院师生带来一场精彩绝伦的知识盛宴。
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龚向和教授主持。龚向和教授首先对湛中乐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湛教授的研究方向与学术成就进行了介绍。
湛教授的讲座聚焦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计划生育政策制定背景引入,从三个方面详细阐述我国人权的变化发展在生育政策中的表现,通过梳理该法的制定与修改过程,探讨其背后的人权理念与制度的影响,揭示中国在平衡国家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所作的努力和转变。首先,湛教授分析了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历史背景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通过梳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两次修改过程和主要修改内容,总结了不同时期生育政策的特点。最后,湛教授分析了2004年人权入宪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规与规章产生的积极影响,指出人权入宪为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人权保护奠定了基础,在人权入宪的背景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逐步体现出更加尊重个人权利和人性化的转变。随着人权理念的不断深入,国家在生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实现了从控制向鼓励生育的政策转型,社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在与谈环节中,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孟鸿志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登峰教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师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汝廷检察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师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健旭副检察长,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立深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魏文松先后发表对湛教授讲座内容的体会和对我国生育政策问题的理解。孟鸿志教授肯定了湛教授所研究的人口政策问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真问题,举例说明独生子女政策对社会和家庭产生的巨大影响,法律应当在其中起到人权保障作用。杨登峰教授认为湛教授从历史的角度追溯制度发展演化的过程具有研究方法上的启示,称赞湛教授作为学者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并鼓励青年研究者们为人权事业奋斗。最后提到未来要保障法律保留原则的良好实施,充分发挥宪法、人权法对人民权益的保障作用,正确处理法律和政策的关系。特邀嘉宾王健旭副检察长认为湛教授讲座内容务实,从湛教授的讲座中能够清晰看到我国法治取得了巨大进步。特邀嘉宾武汝廷检察长认为各种政策和问题都具有时代性,人权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侧重点,计划生育是符合当时社会现状的政策选择。于立深教授提出两点意见。第一,生育自由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和问题,其中涉及家事法、社会保障法、国家法等多个领域,生殖自由和生殖保障将会成为重点问题;第二,未来需要重视从国家政策到国家法治的转化以及从行政信赖到国家信赖的转化。博士后魏文松从自己的经历出发认可湛教授该选题的研究价值,并进一步提出两个问题:宪法该如何应对生育政策的变化以及在生育政策变化背景下国家未来的教育应当如何应对。针对与谈人的提问,湛教授认为宪法要体现中国人口政策的变化,具体表述可以进行适当修改。人权入宪之后人口政策应尊重家庭、夫妻的主体权利,与此同时国家具有提供物质帮助的义务。
讲座尾声,主持人龚向和教授进一步总结湛中乐教授发言的核心内容,高度赞扬了湛教授宏大的历史研究视角、全面深厚的法学研究功底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本次近三小时的讲座中,湛中乐教授通过对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阐明了我国目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足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讲座逻辑严谨清晰、内容扎实丰富,使在座师生获益匪浅。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