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总工会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时和劳动定额、社会保险等9个方面的44条措施,以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办法》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包括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休息休假、劳动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
在劳动报酬方面,《办法》规定企业应根据劳动强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等,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设定对劳动者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体现优绩优酬的正向激励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