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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人权蓝皮书 | 蒋佳妮 孙承远 李才慧: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权保障的云南经验

2024-12-31 09:15:36来源:仁之言作者:蒋佳妮 孙承远 李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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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权保障的云南经验

蒋佳妮 孙承远 李才慧

摘要:环境权是一项新型人权,联合国大会于2022年将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宣布为一项普遍人权。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通过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保障公民环境权的实现,并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首次将“环境权利”单独成章。云南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多民族共生、传统生态文化具有较强生命力。近年来,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保障方面成效显著,体现在科学合理和完善的制度安排,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云南经验的取得得益于发展权与环境权的平衡共进、环境法治为环境权保障保驾护航、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持续显效、传统生态保护文化提升环境决策公众参与度。未来,云南环境权保障中将进一步强化环境决策公众知情与参与,加快林业碳汇建设,发扬传统生态保护文化的现代价值。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权  云南  生态文化

中国规范文件、法律法规中对环境权的保护,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概括包含到单独成章的过程。环境权的地位不断提升、内容不断丰富,对其进行保障的各项法律规范也更为严格。云南生物多样性丰富,素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物种基因库”的美誉。近年来,云南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保障,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云南省环境权保障取得的成就

制度安排科学合理。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中长期规划。云南省环境保护立法在生态保护、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等领域均有涉及,特别是在湖泊保护方面形成了特色,实现了九大湖泊治理保护的有法可依,推动了九大湖泊的全面性、系统性保护,并在跨省湖泊治理方面探索出了“一湖共治”模式。构建了专门化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实施了环境资源案件的“三合一”审理模式,统一了裁判尺度。云南省的多个环境资源案件对中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产生了重要影响,提升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空气质量连续三年优良,2020-2022年,云南省16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域质量改善,水质优良率上升,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取得进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化。推行森林生态补偿,统一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林业灾害预警监测强化,火灾成灾率控制在0.9‰以下。建立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务实推进。

产业结构逐步转型升级。农业绿色发展,2023年云南省在“九湖”和“两江”流域试点建设,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成世界最大鲜切花产区,茶叶等产量全国领先。工业方面,2023年云南省新能源发电量达4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同时,绿色硅产业继续保持千亿级发展势头。旅游业推广“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旅游固定资产投资793.5亿,推出新业态产品。

二、云南省环境权保障的经验总结

发展权与环境权平衡共进。通过调整经济策略,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低碳原则,推动了农业、工业和旅游业的绿色发展,促进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协调。2023年,云南省进一步实施“两山理念”,提出坚定不移走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的总体要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元化路径。法治手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立法与政策的互动,完善了制度机制,确保了生态文明的可持续性。司法方面,云南法院采取多样化的生态修复措施加强生态保护。环境司法机构的设置体现了地方特色,通过创新司法机构设置,有效保护了重要生态保护地。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云南省尊重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在不违背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民族习惯法解决环境纠纷,司法人员在执行国家法律的同时,结合民族习惯法,实现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云南省通过与市(州)合作、深入基层的“五进”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推广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展示生态文明建设决心,提升国际形象。云南省还举办了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推动全球保护治理,参与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深化气候适应合作,展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努力与成就。

传统生态保护文化提升环境决策公众参与度。拉市海分水岭生态保护项目支持纳西族分水传统,公平分配水资源,解决干旱问题,带动其他少数民族保护水域,实现环保与经济发展双赢。包含纳西族分水办法在内的云南各地区、各民族环境习惯法,体现了民众的共同意志,提升民众环保参与度,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云南省环境权保障的未来展望

强化环境决策中的公众知情权和参与度。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从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和主体、环境信息的获取、环境信息公开救济等方面进行完善。在林业碳汇建设方面,可进一步通过推进林业碳汇资源数字化,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制定合适的计量监测指标和方法。同时,可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林业碳汇领域的专业能力,并探索建立省级林业碳汇发展基金,引导全省碳汇交易的发展。挖掘传统生态保护文化的现代价值。环境习惯法作为中华民族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经验,源自各族对历史和实践的不断总结。未来可进一步挖掘环境习惯法的文化价值,将法治与传统文化有效衔接,助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简介:蒋佳妮,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与涉外法学系主任、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孙承远,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李才慧,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来源:《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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