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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东平委员——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

2025-03-07 10:08:50来源:经济日报作者:禹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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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在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居民收入、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健全相应社保制度,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是关乎无数家庭的大事。”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马东平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健全相应社保制度很有必要。

  数据显示,全国新就业群体总量已达8400万人,他们工作在“云”上,穿梭在城市间,构成了一道别样的风景。马东平委员认为,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人数越来越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涌现开辟了就业市场的新空间,让劳动者有了更多就业选择和增收途径,同时也随之产生了社保缴费难等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并要求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近期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马东平委员表示,国家正在积极出台政策,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更多保障。取消户籍限制,充分发挥社保的兜底功能,不仅能解决众多劳动者的社保问题,也能让年轻一代灵活就业人群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放开手脚去打拼,激发他们创新创业的热情和干劲。此外,不断缩小城乡、地区、群体之间的保障差异,对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有重要意义。

  马东平委员认为,持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是系统性工程,需要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方发力。一方面,要提高社保政策的覆盖面、灵活性和包容性,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提供更多制度性支持,引导他们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社保。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用工和权益保障责任,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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