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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挑战到共识:新兴权利保障的中欧视角——2024·中欧人权研讨会综述

来源:《人权》2025年第1期作者:郭敏 毛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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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挑战到共识:新兴权利保障的中欧视角

——2024·中欧人权研讨会综述

郭 敏 毛俊响

内容提要:在2024·中欧人权研讨会上,来自16个国家的60余名专家学者聚焦“新兴权利保障:中国与欧洲的视角”开展研讨。会议认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带来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变化,以及人的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一方面催生了许多新的权利,另一方面也为传统人权赋予了新的数字化形态。不断涌现的新兴权利概念给传统人权理论体系带来了挑战,也引发国际社会关于人权理论和实践的诸多争议。在经济平等与社会权利,特别是气候与人权、数字人权等新兴权利议题上,各国应着力平衡个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找寻人类可持续性生存和发展之道,应以“人类优先”作为新兴权利保护的基本理念,以真正多边主义避免全球新兴权利治理失衡,以开放公正凝聚共识,共同为全球新兴权利保障提供方案。

关键词:新兴权利 人权保障 数字人权 气候与人权

近年来,科技的迅猛发展不断延拓人类生活的边界,从数字技术到生物工程,从人工智能到可再生能源,每一项技术的进步都带来了新的权利诉求和社会挑战。数字权利的兴起、气候正义的倡导以及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推进,都在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议题。传统人权保护框架在这一背景下愈显局限,迫切需要国际社会通过多边合作,共同探索新的应对之道,以确保人权保障体系与时俱进。在此背景下,2024·中欧人权研讨会于2024年10月22日在德国柏林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南大学共同主办,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德国中国文化基金会承办,德国明斯特大学、国际哲学学会合作举办。来自中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瑞典、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罗马尼亚、克罗地亚、捷克、土耳其、美国、南非16个国家的60余名人权领域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聚焦“新兴权利保障:中国与欧洲的视角”主题,共同探讨人权保障的新方向。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经济平等与社会权利、数字技术与人权、气候变化与人权、体育与人权、和平权、人工智能与教育等议题进行讨论,取得了多项共识。与会代表认为,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当代科技发展强化了人权保障的普惠性、平等性,也引发了人的主体性危机、数字鸿沟、环境恶化等社会问题,各国应着力平衡个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共同找寻人类可持续性生存和发展之道,应以“人类优先”作为新兴权利保护的基本理念,以真正多边主义避免全球新兴权利治理失衡,以开放公正凝聚共识,共同为全球新兴权利保障提供方案。

一、新兴权利的产生、争议与认知

(一)社会发展催生新兴权利

这是一个权利意识张扬的时代,“权利之声压倒一切”;这是新兴权利层出不穷的时代,而也应当是一个权利研究兴旺发达的时代。对于何为新兴权利,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蒋建湘教授认为,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诸如美好生活权、数字人权、劳动者离线权、公民福利权、流浪权、乞讨权、被遗忘权等权利概念正在被人们所知悉和使用,其皆可统称为新兴权利。

人权观念和规范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随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丰富的。在新兴权利的形成动因上,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带来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变化,以及人的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一方面催生了许多新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对传统人权赋予了新的数字化形态。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教授认为,新兴权利的出现和被认可是特定历史阶段社会观念的产物。当人们对人性尊严作出新的解释和要求,新的道德诉求就会出现,而这根本上是因为人们对人性尊严提出了更高的期待,这种更高期待的背后是更高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

(二)新兴权利的争议与挑战

新兴权利概念的不断出现同时也引发了人权理论和实践的诸多争议。蒋建湘教授认为,不断涌现的新兴权利概念,给传统人权理论体系带来了挑战。对于一些极具争议性的新兴权利,各国立场和实践也存在很大差异。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副教授认为,人权概念的过度扩张可能会最终削弱它的合法性和被接受的程度,反而损害到人权的整体目标实现,应避免对单一人权规范作广泛且无边界的解释,防止权利的冲突和不确定性进一步导致权利概念碎片化和空心化。

(三)正确看待新兴权利

欧洲宗教哲学学院院长、德国明斯特大学教授汉斯-彼得·格罗汉斯关注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指出现代社会必须在群体利益与个人发展之间取得平衡,通过法律框架确保个人在法律体系下享有自由,同时履行对群体的责任。“随着新兴权利的不断增加,国际社会的人权清单呈现出令人忧心的‘泛化’趋势。”毛俊响教授认为,包括新兴权利在内的很多权利能否从相对性走向普遍性,取决于国际社会的共识度,若是仅得到个别国家或社会的承认,则无法被视为普遍人权。国际哲学学会和国际科学哲学院主席、克罗地亚扎达尔大学哲学教授尤雷·佐夫科同样强调普遍价值观的重要性,指出人们应在科技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新背景下重新探讨人权,探讨可以将哪些新的人权模式作为人们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人权的内容既有共同标准,也有不同标准。西班牙卡洛斯三世大学国际法教授曼努埃尔·费尔南德斯·戈麦斯表示,人权标准各有差异,因此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需要进行人权对话。

二、新兴权利的核心议题

(一)经济平等与社会权利

经济平等与社会权利的关系,是现代社会持续探讨的重要议题。经济上的不平等往往导致享有和实现社会权利上的不平衡,成为阻碍社会公平的结构性因素。对于弱势群体而言,经济不平等意味着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权利的享有上处于劣势,使他们难以充分获得社会资源和机会。探讨经济平等与社会权利的联结,有助于推动社会整体的公平和包容。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权的实现总是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社会文化条件,脱离物质基础,无疑容易使得人权讨论流于空谈。对此,德国智库席勒研究院院长黑尔佳·策普-拉鲁什表示,如果温饱不能满足,人权就无从谈起。然而,欧洲目前并未重视贫困问题,美国也没有明确的扶贫政策,在捍卫人权方面,中国的成就是无可比拟的。德国经济学家、国际物流专家乌韦·贝伦斯认为,社会中所有人都能享有食物、衣物、住房以及医疗和社会保障的生活是最重要的人权,为此,群体权益应高于个人权益。

(二)数字技术与人权

科技发展不仅重塑了数字时代的社会结构和经济模式,也深刻影响着人权的内涵发展与实践展开。牛津大学副教授杰里米·诺克斯关注人工智能与教育问题,描述了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未来“愿景”,即通过技术的应用,人们可以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数据科学能力以及更加高效的教育治理结构。

数字技术的发展也引发了诸多新的挑战和风险,也对人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数据泄露和滥用事件频繁发生,引发了社会对信息安全的广泛关切;算法偏见与数据歧视现象日益显著,潜在地加剧了社会不平等。“当所有东西都可数字化时,人们有必要再次思考人到底是什么。”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欧洲科学与艺术院院士皮特·赫尔曼教授提出,应该以跨学科的思维认真思考人工智能时代人权的法律主体意义。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教授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对人的意义是多层次的,涉及存在、伦理、知识和未来等基本问题。

经济平等与社会权利的关系,是现代社会持续探讨的重要议题。经济上的不平等往往导致享有和实现社会权利上的不平衡,成为阻碍社会公平的结构性因素。对于弱势群体而言,经济不平等意味着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权利的享有上处于劣势,使他们难以充分获得社会资源和机会。探讨经济平等与社会权利的联结,有助于推动社会整体的公平和包容。

对于如何有效进行数字治理,确保其在促进人权的同时避免潜在的风险,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李文军认为,未来的数字治理应该围绕三个方面,即多元向善的价值确立、多维协同的规则设定,以及多方联动的实践运行。

(三)气候变化与人权

作为21世纪的全球性挑战,气候变化已超越单纯环境议题的界限,成为直接威胁人类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并间接性冲击弱势群体平等权的关键因素。面对这种多维度的气候风险,国际社会开始探索如何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平衡个人、社会与自然界的权利。

关于绿色发展与环境权的多维认知,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政勋教授指出,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中国绿色发展理念重在解决人和自然的和谐问题,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张震总结了对中国特色环境权的三点理解:一是当前环境权理论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接续传承,二是应当在生存权与发展权的意义上理解环境权,三是环境权具备可塑性。

基于人权的气候诉讼问题得到与会者关注。欧洲人权法院资深律师托马斯·斯特劳布总结欧洲人权法院涉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裁决,表示欧洲人权法院在判决中已然提出气候变化关乎人权保护,尤其是生命权、健康权和生活权,并明确各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管辖权及相关的申请受理标准,包括用尽国内救济的要求等。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副教授认为应对气候人权作冷思考,在既有气候诉讼和环境权发展的基础上重构气候人权的概念,以符合合法性和相称性原则,并继续明晰所涉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推动气候治理的核心在于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赵树坤认为,气候治理共识匮乏、国际领导力缺失是联合国人权机制、基于人权的气候诉讼难以发挥实效的直接原因,应整合当前的气候治理机制,形成各机制有序结合的国际气候治理格局,凝聚气候治理共识。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助理毛成毅认为,在推动基于人权的气候变化诉讼过程中,国际社会需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框架和行动计划。

三、新兴权利保障的实践出路

(一)拒绝人权工具化,共建包容的多元人权观

保加利亚科学院国家与法律研究所、现代中国研究中心教授玛丽安娜·田认为,人权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向中国施压的工具,也是外交政策决策,例如单边制裁的借口。国际哲学学会和国际科学哲学院主席尤雷·佐夫科教授批评了美国将人权作为其帝国主义“保护伞”的做法,认为美国对人权的诠释被其滥用于实现自身的全球统治。

人权观念的多样性深深根植于各国独特的历史与文化脉络,进而形成了丰富而多元的价值图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不同文明之间的碰撞与交融为人权理念的共识构建带来了新的契机与可能。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公使曾凡华在致辞中指出,中国和欧洲对人权问题有不同看法,这很正常,关键是我们如何看待和处理这种差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前促进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独立专家阿尔弗雷德-莫里斯·德萨亚斯认为,所有国家都应该互相尊重,避免干涉别国内政,承认所有文明和文化的丰富多样。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国际法研究所前所长法比奥·马尔切利强调,文明交流互鉴与现代人权哲学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中国经验提供人权实践新范本。本次研讨会上,从数字时代的信息安全到生态文明的人权保障,各国学者纷纷表示,中国的人权实践为国际社会贡献了独到的中国方案。马怀德教授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和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指出在新兴权利的保障上,中国提出了旨在回应数字技术和环境问题对人权影响的方案。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经管及社科学院副院长艾菲·坎·顾坎儿在研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后认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提出的“生态文明”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愿景反映了一种跨越国界的独特合作方式,为世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践行真正多边主义,推动新兴权利治理

和平是实现人权的前提条件。黑尔佳·策普-拉鲁什提到,北约在乌克兰的“代理人战争”、中东地区冲突以及全球面临的核阴影,都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权。阿尔弗雷德-莫里斯·德萨亚斯指出,为实现人权,各国及非国家行为体必须尊重国家主权平等、人民自决权以及不得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共同携手维护区域和世界的和平:“当前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是战争对生存权的侵害。”

各国在实现公平正义与共同发展上的责任日益紧密。德中经济、教育和文化协会主席贝恩德·安迈尔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务实理解为“和谐的生活”,即:“我们要和平的生活,要有发展、工作的权利,我们想要有足够的食物、消费品、医疗的权利,在绿色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瑞典“一带一路”研究所所长史蒂芬·布劳尔表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能将我们带离分裂主义极端化的危险,拥护这一精神,是我们推进中欧双边关系的重要做法之一。”

本次会议为中欧在人权议题上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展现出各国携手应对新兴权利挑战的高度共识。与会者一致认为,需要在相互理解、尊重差异的基础上推动多边协作,以使人权保障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需求。与会人士期待,未来中欧将在数字人权、气候人权等关键领域加强合作,为构建公正、包容的国际人权治理新秩序提供更多创新方案。

(郭敏: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助理,法学博士生。毛俊响: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本文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研究”(22JZD002)阶段性成果。】

Abstract:At the 2024 Sino-European Human Rights Seminar,over 60 experts and scholars from 16 countries gathered to discuss“Safeguarding Emerging Rights:Perspectives from China and Europe.” The seminar highlighted that the global new round of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 and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along with changes in production methods and social structures,as well as the rising awareness of human rights,have led to the emergence of many new rights. At the same time,these developments have also given traditional human rights new digital forms. The constant emergence of new rights concepts poses challenges to the traditional human rights theoretical framework and has sparked numerous debates with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regarding human rights theory and practice. On issues like economic equality and social rights,particularly emerging rights topics such as climate and human rights,and digital human rights,countries should focus on balanc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ividuals,society,and nature,and seek a path for the sustainable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of humanity. The core principle for protecting emerging rights should be“humanity first,”and true multilateralism should be embraced to prevent imbalances in global governance of emerging rights. Open and fair cooperation should help build consensus and provide solutions for the global protection of emerging rights.

Keywords:Emerging Rights;Human Rights Protection;Digital Human Rights;Climate and Human Rights

(责任编辑 叶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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