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领域唯一专业网站
首页>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动态

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七讲 | 韩大元:和平权的宪法意义与保障

2025-03-21 11:03:39来源:西法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3月19日上午9:30,由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七讲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做题为《和平权的宪法意义与保障》的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常安主持,王瀚教授、王周户教授、王健教授与谈。

韩大元教授首先从冲突加剧中的世界切入,重申国际社会对和平的共识:和平不仅仅是指没有战争的状态,还蕴含着正义、包容、多元与平等,是人类最低限度的自由,维系着人的尊严。韩大元教授认为,从宪法与国际秩序的关系看,国际政治秩序的核心要素(国家、利益、国家战略、相互作用、制度环境、人权、文化与宗教冲突)与宪法紧密联系,因而可以被视为一个宪法问题。随后,韩大元教授回顾了各国宪法中体现的和平理念,指出维护和平已作为各国宪法的核心价值,并通过将和平宣告为宪法目标、彻底否定侵略战争、为维护和平,允许相对化主权,允许甚至要求加入区域性组织等方式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下来。韩大元教授结合中国宪法中的和平理念指出,无论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还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都作为一个以和平为核心价值的公共产品,创造出一种崭新的文明形态,为世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国际争端提供了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最后,韩大元教授从确立和平权的宪法地位、捍卫人的尊严、完善维护和平的宪法保障机制、以宪法控制科技的非理性、中国如何把握和平理念的话语权五个方面思考宪法与和平的关系,认为当下正面临着不确定的风险,应当以宪法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宪法在维护和平中的重要作用。

与谈环节,王瀚教授结合现代国际法体系中对战争与和平的规则谈到,尽管目前国际法对国家间争端解决的手段、方法与目标都做了严格的法律限制,但世界和平这一永恒的追求仍然任重而道远。面对当前世界上战争发动愈发频繁而止战愈发困难的局面,不仅仅是国际法律秩序的问题,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内法制亦值得思考;王周户教授认为,宪法中的和平权理念深刻诠释了我国政权治理的根本性的文化基础,应当关注与挖掘作为一项权利的和平权在国家治理与推动世界秩序变革的实践路径。并且,应当推动对关于和平权的权利属性,是否具有可诉性以及界限问题的讨论;王健教授指出,和平权的宪法研究,既要坚持中国立场、提炼中国的和平权理念及方案,也应具备开阔的国际视野、聚焦于世界和平的重要议题,更应回归人的主体性、在科技时代不迷失方向。

常安副校长表达了对韩大元教授及三位与谈嘉宾的感谢,并总结到:韩大元教授作为一位宪法学者、人权学者、法学教育家的情怀,对于世界和平的珍视,对于人的权利与尊严的尊重,值得我们敬佩与学习;宪法学研究应当关注宪法与国际关系,宪法文本中不仅有对内的国家整合,也有对外的外交政策与世界秩序理解;中国宪法中的和平的理念指向是对人权的珍视,是对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珍视,是对凝聚世界共识的珍视;感谢韩大元教授对于西北政法大学学科建设、办学事业的长期支持与帮助,向韩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