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有效衔接关键节点。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的部署,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完善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旨在通过制度创新破解欠发达地区发展瓶颈,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必须深刻理解过渡期设立的理论逻辑,准确把握完善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的现实挑战,着力强化完善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路径创新。
深刻理解过渡期设立的理论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设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党中央、国务院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逐步实现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设立过渡期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持续稳定脱贫的创新实践,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丰富发展的重大成果。从内涵看,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政策、帮扶、监管),保持原有帮扶政策的连续性,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非贫困人口不致贫;机制衔接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重点优化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等,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风险防控核心是通过动态监测和针对性帮扶措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从目标任务看,过渡期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包括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等。从实践效果看,过渡期内通过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及时化解因疾病、灾害等导致的返贫风险,同时对脱贫地区产业和帮扶资产进行规范管理,避免资产闲置或流失,确保可持续发挥作用;逐步将脱贫攻坚特惠性政策转化为乡村振兴普惠性制度,分类优化帮扶政策,重点强化开发式帮扶与社会救助兜底结合,扎实推动政策平稳转型,衔接乡村振兴;通过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探索欠发达地区振兴路径;通过完善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根据收入水平、发展能力、需求差异制定差异化措施,提升帮扶精准性,促进治理体系优化,激发内生动力;通过技能培训、产业升级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避免依赖外部输血,强化巩固脱贫成果、逐步走向富裕的“造血”功能;通过平衡政策调整中的多方利益,纠正行政强制行为,保障农民权益;通过过渡期缓冲,减少改革阻力,促进社会共识凝聚。总的来看,5年过渡期是我们党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共同富裕的关键制度设计,既是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加固”,也是乡村振兴全面铺开的“跳板”。通过政策延续、风险防控和机制创新,实现了减贫治理的平稳转型。
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设立有效衔接过渡期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中国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过渡期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强化精准帮扶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通过动态监测网格化管理,实施精准帮扶措施,全国脱贫监测对象返贫风险有效化解;兜底保障政策持续落实,对低收入人群实施教育、医疗、住房等倾斜政策,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稳固。二是产业就业帮扶成效显著。特色产业带动增收,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就业帮扶机制优化,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4年快于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三是政策机制平稳转型。实现“四个不摘”政策延续,特惠性扶贫政策逐步转化为乡村振兴普惠性制度。四是治理体系优化。防返贫监测认定效率、帮扶措施精准性不断提升,驻村帮扶体系向常态化过渡。五是区域发展动能增强。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深化优化。
准确把握完善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的现实挑战
从宏观维度看,区域发展不平衡与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脱贫地区多位于中西部生态功能区或边远山区,既需要承担生态保护职能,又面临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重点帮扶县与非重点县差距扩大,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加剧,制约产业升级。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公共服务供给差异等问题进一步加剧区域差距。
从发展维度看,返贫风险与内生动力不足并存。尽管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提升,但总体上脱贫地区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投入主要依靠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自身造血的良性循环尚未形成。部分区域仍面临产业基础薄弱、就业稳定性差、自然灾害频发等问题。部分群体因缺乏技能、市场信息闭塞,难以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增收,形成“政策依赖”困境。
从政策维度看,帮扶政策衔接与动态调整机制有待优化。过渡期政策以“四个不摘”为核心,但部分措施存在“一刀切”倾向。部分帮扶资产还存在权属不清、闲置浪费等问题,制约政策效能,部分脱贫地区产业同质化严重,存在资产闲置风险。农村人才短缺,技能培训覆盖面不足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过渡期后帮扶政策调整可能引发断档风险。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存在部门协作不畅、项目重复建设等问题。
从工作维度看,基层治理面临执行难题。一些地方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地方财力不足,帮扶政策力度下降;有的地方防返贫监测存在信息壁垒,跨部门数据共享不足,部分边缘易致贫户未被及时识别;有的地方基层干部负担重,影响帮扶实效;等等。
着力强化完善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的路径创新
构建分层分类帮扶机制。精准识别帮扶对象。整合相关部门如民政、医保、教育等领域数据,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聚焦收入水平、发展能力、需求维度,精准识别返贫风险群体与欠发达地区。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人口强化兜底保障。实施差异化区域支持策略。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核心,识别、调整帮扶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生态功能区实施“绿色帮扶”,通过生态补偿、生态产业开发实现生态价值转化。
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防返贫预警系统”,实时监测收入波动、健康状况、自然灾害等风险指标,实现“早发现、早干预”。完善产业帮扶与就业促进协同机制。推动特色产业延链增效,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农带农机制,提升经营性收入占比。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返乡创业,完善劳务协作与薪酬保障制度。优化低保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救助+发展”双轨制,对有劳动能力者提供创业低息贷款、市场对接服务等;引入商业保险、公益信托等市场化工具,补充政府兜底功能,降低政策执行成本。
创新政策协同与资源整合机制。在东西部协作与城乡融合方面,深化区域协作机制,推动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同时通过城市群辐射带动周边欠发达地区。在社会力量参与激励方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通过公益项目、技术援助参与帮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的多元协作模式。
完善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全覆盖开展资产分类盘活,对脱贫攻坚期形成的帮扶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明确产权归属,建立“统一台账+分类管理”制度;对经营性资产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股权化改革;对公益性资产纳入村级管护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全流程建立资产登记台账和监管制度,防止闲置或流失,确保收益用于低收入群体。全方位实行资金整合与效率提升,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财政资金等,优先支持联农带农产业项目,避免重复建设。
探索统筹发展和安全机制。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同时,严守土地、生态红线,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唯有通过制度优化、技术赋能与多主体协同,才能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常态化帮扶长效机制,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