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我们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准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建科学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注重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效能,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完善,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精准对接民族地区的实际需求,确保中国特色民族事务治理法治体系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为确立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有效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面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历史使命,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在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更具能力和更高水平的治理效能。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要进一步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从“政策主导”向“法治引领”转型。通过法律保障、制度协同、实践创新和科技赋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推动中华民族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持久动力。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将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化、科学化、协同化的治理格局。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有关法律相衔接,确保在内容、原则和精神上高度一致,形成互动互补的治理体系。细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
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
推动民族事务精准治理
针对不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推动民族事务精准治理。不断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确保相关政策既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又能满足地方的具体需求。制定政策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政策设计需注重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在政策实施上,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和资源禀赋,确保政策与地方需求高度适配。加强政策间的衔接和协调,避免政策冲突和重复,形成政策合力。细化政策条款,明确支持范围和方式,为地方提供更加具体、可操作的指导。通过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更有效地推动精准治理。
注重法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确保各项民族事务治理有法可依。不仅要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注重法律之间的衔接和配套,形成相互支撑、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工作,确保法律条文能够精准应用于实际治理中。建立健全法律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法律体系得到有效执行,为民族事务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定期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根据治理实践的需要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条款,确保法律的时效性和适应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民族事务治理。
建立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法律体系得到有效执行。既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也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执法的良好氛围。建立民族事务执法考核体系,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确保法律落地见效。鼓励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如贵州黔东南州通过“鼓楼议事”机制等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侗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治理融合,有力推动了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为各族群众提供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让人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共同参与到国家建设和发展中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族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确保各民族在政治参与、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改善边疆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确保各族儿童在入学机会、教育质量、教育资源分配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投入,整体提升民族地区教育水平,培养更多各民族优秀人才。确保各族群众在就业市场上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为各族群众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积极推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各族群众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加强对各族群众的就业培训和指导,提升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鼓励地方创新性维护社会稳定,如贵州榕江县2023年通过侗族乡贤调解山林土地纠纷,不仅减少司法诉讼成本,还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优化法律援助流程,让各族群众在法治阳光下共享公平正义。要确保法律援助资源能够深入基层,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如新疆设立“石榴籽法律援助站”,为各族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24年受理案件1.2万件,挽回经济损失超3亿元。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法治宣传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基石。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深刻认识到伟大祖国是各民族共同的家园,每个人都是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一份子,要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深刻理解法律法规背后的价值理念,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边疆治理的底线要求,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敢于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行为作斗争。让各族群众充分学习法律法规,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法治意识融入日常生活,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提高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要创新普法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族文化深度融合,以歌舞、戏剧、展览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各族群众在享受文化熏陶的同时,提升法治素养。如新疆喀什用木卡姆艺术表演法治情景剧,巡演场次超500场。要构建覆盖全年龄段的教育体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不留死角,设计符合不同年龄段认知特点和需求的法治教育内容,包括针对青少年的校园法治教育、针对成年人的职业培训法治课程、针对老年人的社区法治讲座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如西藏山南市开展“双语法治培训”,2024年培训村干部1200人次,确保宣讲“听得懂、能落实”。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手段提升普法效能。建立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APP等数字化平台,有效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群众能随时随地获取法律知识,以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定位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普法服务。如内蒙古推广“法治乌兰牧骑”APP,提供蒙汉双语法律咨询、在线调解等功能,用户突破50万。广西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法治山歌”系列,累计播放量超2亿次,其中《反诈西游篇》单条视频转发量破百万。通过各种途径,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部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