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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世界意义

2025-03-31 09:03:09来源:人民日报作者: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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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具有鲜明的行动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从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最终把人权落到实处,是中国人权事业务实发展的重要优势。

  在近日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五十八届会议开幕致辞中,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图尔克提出:“人权是实现有效治理、健全的经济政策和社会团结的基础”。在中国,人权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名词,更是国家治理的切实追求和行动目标。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结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实,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重要国际人权公约精神,确立了顺应时代潮流、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今年是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实施有序推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从全球视角看,行动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必选项,也是联合国多边议程的关键词。近年来,作为全球治理的里程碑事件,联合国未来峰会通过的《未来契约》,正是期望开启具体而有效的行动,实现包括人权保障在内的未来秩序塑造。就此而言,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不仅在具体行动中彰显了中国立场和中国智慧,而且对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程,加快实现更加美好、更可持续的全球人权发展愿景,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引领意义。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聚焦发展,加大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保障投入。在全球范围内,一些国家和地区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缺位,是限制世界人权事业稳步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人权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中国人权发展理念主张,确保公民充分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实现所有人权的必要基础。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不仅确定了基本生活水准权利、工作权利、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益、健康权利、受教育权、文化权利等各项权利保障的具体行动目标,而且紧跟数字时代的技术发展潮流,通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等多重举措,创造有利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实现的客观条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五十五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08亿人。数字用户总量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3.8%。全民数字素养的提升,既有利于在数字条件下保障公民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也有力推动了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等文件确立的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可持续发展等行动目标的实现。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立足实际,拓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模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是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遵循国际人权公约的重要理念,全面增进生命权、人身权利、个人信息权益、宗教信仰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知情权和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等各项权利的有效保障。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中国不断探索发展政治权利保障模式。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大地上的实践,有力保障了人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都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以民主立法为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自设立以来,就听取了103部法律草案意见,46586人次参与了征询意见,上报建议3771条,其中337条被采纳。此类民主实践,丰富了世界民主制度发展形态,并且在人权保障领域,能够确保公民享有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不仅遵循了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精神,而且创造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的新型模式。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着眼平等,扩大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规模层次。坚持平等共享人权,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推进各类人权全面发展,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贯主张。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聚焦行动与实践,始终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30年前,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曾发出“以行动促进妇女进步”的时代强音。当前,在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妇女权益保障不断展现新成就。例如,统计数据显示,当前高等教育在校生的男女比例,基本保持均衡。与之相似,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始终坚持促进残疾人的平等参与和社会融入。2024年,826.3万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146.6万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超过85%。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从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看,中国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规模层次的持续扩大,也加速推进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胸怀世界,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坚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积极参与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国切实履行国际人权条约义务,深入参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工作,顺利完成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充分展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与此同时,携手各方积极推动国际人权议程设置,特别是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人权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中国主提的“消除不平等背景下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无障碍建设促进所有人享有人权”等多份决议,先后在联合国人权多边平台获得协商一致通过,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人权形象。此外,在面向全球南方国家以及欧洲、拉美等特定区域定期开展的建设性人权对话与合作中,中国积极倡导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的理念,受到愈加广泛的国际认同,有力推动了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鲜活品牌。在世界格局面临深刻变革的当下,中国连续制定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既是一种治理实践,更是一种行动立场,恪守了《世界人权宣言》的基本精神,为充满不确定性的国际人权事务注入了更多源于中国的确定性。放宽历史视线,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正在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特聘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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