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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发出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

2025-04-16 09:32:11来源:法治日报作者:潘从武 古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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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沙区法院)适用新司法解释,对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李某发出新疆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

李某与丈夫王某因性格差异及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矛盾,于2024年11月分居,两名子女随李某生活。不久之后,李某带着子女前往异地生活。其间,她未向王某告知子女当前住所及生活状况,并多次拒绝王某探望子女。

今年3月初,王某前往沙区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李某停止阻碍其行使探望权。3月12日,沙区法院就此案召开听证会,组织双方到场听证。

法院审查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依法享有平等的监护权、探望权,任何一方不得以抢夺、藏匿子女等方式阻碍另一方行使权利。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对王某基于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侵害。

听证会上,王某和李某分别发表意见。李某提出,她藏匿孩子是因为王某教育孩子时简单粗暴,孩子较为抗拒。法官当场向李某和王某释法,强调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时,应理性沟通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能以藏匿孩子、拒绝探望等方式激化矛盾。孩子是独立的生命个体,享有被父母关爱、陪伴的权利。次日,沙区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李某立即停止对王某监护权的侵害,禁止藏匿子女,即李某应如实向王某告知子女的具体住所及就读学校,并配合王某探望子女。

目前,法院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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