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发展与人类主体性价值
挪威弗洛恩市前市长、保守党议员、易知基金会创始人
托勒·韦斯特比
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能够在这里和大家见面!我的论述将围绕三个方向展开:什么是人工智能?什么是人类主体性?对人类而言的核心价值何在?
人工智能其本质可归结为三大基础要素:数据、算法与算力。回溯50年前的计算机革命历程,以IBM系统为例,当时512KB的存储容量与不足1000万条指令/秒的运算速度,仅支持单一程序的串行处理。操作流程需通过打孔卡片载入数据,经由控制台指令执行计算,最终结果输出于连续打印纸带。这一原始数据处理模式已蕴含现代计算的基本逻辑:数据规模与质量决定基础,程序优化程度影响输出效能——而今我们称之为算法优化。
此刻我手中的这部可折叠智能手机,虽然体积小巧,却蕴含着惊人的计算能力——其内置处理器性能可达289Gflops,相当于传统MIPS标准的数十万倍。回溯20世纪70年代,完成同等计算量需要普通计算机持续运转8小时以上,且需占用两三百平方米的物理空间。而如今,这部不足200克的设备不仅能即时完成复杂运算,更可在数秒内检索全球范围内的存储数据。数据速率的发展历程呈现出指数级跃迁。20世纪80年代的传输能力仅为每秒数百字符,而当今技术已实现每秒数太比特(约合100GB)的突破性进展。
当前系统已实现高度智能化控制。通过简单指令即可完成诸如地址输入、灯光开关等操作,其程序运行过程可通过屏幕实时监控。将我的智能手机与传统设备进行对比,二者的性能差异令人震撼。这种性能跃迁直观展现了信息技术在计算与传输领域的革命性突破。
人工智能的核心原理始终保持着基础性特征,其技术架构历经五十载仍基于数据、算法与算力这三大要素。尽管“人工智能”这一术语在近5-10年才被广泛采用,但真正引发质变的关键在于数据采集与处理能力的突破性进展。然而无论如何,这些人工智能底层逻辑的设计与实现,始终依赖于人类的主体性创造。
下面,我们思考第二个问题:什么是人类主体性?我的年龄(62岁)是客观事实陈述,而“衰老”则属于价值判断范畴。人类主体性是个体通过独特的认知视角、情感体验、价值观念和生活经历所形成的。它强调每个人的思维活动、情感反应和立场观点都深受其所处的具体生活环境、文化传统和社会关系的深刻影响。从西方哲学传统来看,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三个关键方面:首先是心智的依赖性特征,其次是自我反省能力,最后是主体与客观世界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而在中国儒家思想中,主体性的构建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孔子提出的“克己复礼”思想强调道德自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自我反省和具体情境中的价值判断。这些理念包含几个核心要素:道德实践中的主体能动性、基于具体环境的价值评估、内省式的自我认识,以及对礼仪规范的个性化理解。
儒家思想中的主体性本质上是关系性的,其根基在于社会和谐、自我修养与道德责任的辩证统一。这种主体性范式涵盖了人类主体性的全部维度,正如2500年前亚里士多德指出的,完整的生活需要知识、经验与直觉的协同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当代人工智能系统已同时具备这三种特质,但这恰恰引发了关于操控可能性的深刻忧虑。
现有证据表明,人工智能正通过互联网平台改变人类的认知。从虚假信息传播到深度伪造技术,算法虽遵循基础编程逻辑,却导致用户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被逐步操控。这不禁让我们重新思考主体性有什么价值?当年龄(如我的62岁)等基本事实都可能被技术重构时,“真实”与“谎言”的界限已然模糊。最终判断标准只能回归到亚里士多德与孔子强调的根本基点——主体的自觉反思能力,你就是你自己,这就是主体性价值的所在。
(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