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拉人权圆桌会”25日在巴西圣保罗举办。图为格林纳达国家赔偿委员会主席阿利·尼绍尔·萨利姆·吉尔在开幕式上致辞。主办方供图
以“中拉命运共同体与人权事业发展”为主题的第二届中拉人权圆桌会25日在巴西圣保罗举办。来自中国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130余位人权领域官员、专家学者及有关社会组织、智库、媒体代表就中拉在数智时代和气候变化等新趋势下的人权发展合作及中拉对全球人权治理的贡献展开讨论,汇聚共识。
格林纳达国家赔偿委员会主席阿利·尼绍尔·萨利姆·吉尔在开幕式上致辞。阿利·尼绍尔·萨利姆·吉尔表示,无论贫富强弱,无论国家大小,每个人的生存权都应该得到无条件尊重。美国向海外宣扬民主和人权之时,美国南方的非洲裔美国人的人权却因种族隔离和“吉姆·克劳法”而受到严重侵害。
阿利·尼绍尔·萨利姆·吉尔说,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历程与人权保障密不可分。中国致力于消除贫困、改善医疗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愿同中国在人权领域深化交流合作。
在第二届“中拉人权圆桌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格林纳达国家赔偿委员会主席
阿利·尼绍尔·萨利姆·吉尔
(2025年7月25日 巴西·圣保罗)
各位同事:
大家好!请允许我代表加勒比国家的人民向你们致以问候!首先要感谢主办方,这次的安排特别妥当,让我和其他的拉丁美洲的同事能够来到这里。牙买加国际雷鬼乐巨星鲍勃·马利(Bob Marley)曾在其反战歌曲中援引海尔·塞拉西(Haile Selassi)的话写道:“直到认为种族存在优劣之分的偏见最终被永远地否定和摒弃。处处皆是战争。战斗吧,直到所有国家都不再有一等和二等公民之分,直到一个人的肤色就像他的瞳孔颜色一样不再重要。战斗吧,直到基本人权平等地惠及所有人而不论种族。这就是战争。”
在当前全球政治环境下,关于人权议题的讨论显得尤为迫切和关键。今天我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展开分析,涉及原住民种族灭绝、跨大西洋奴隶贸易、现代黑人权益运动,以及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新殖民主义对数百万人的人权造成的威胁等重要议题。
今天我们齐聚于此,是因为世界各地持续的战争和人权侵犯已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在每一片大陆上,我们都能看到人权被践踏的实例。作为来自英语加勒比地区的补偿正义与人权倡导者,这些问题对我而言既是政治议题,也是个人关切——因为我是被奴役非洲人后裔中的一员。我的祖先曾遭受人类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最为残酷的暴行。与此同时,全球各地的原住民同胞也经历了相似的苦难。四百年来,国际社会对非洲人权问题长期沉默。正因如此,我们选择在巴西会面具有特殊意义——这个国家既经历过对原住民的种族灭绝,也发生过针对被奴役群体的反人类罪行。请允许我谨慎地指出,巴西是西半球最晚废除奴隶制的国家。这意味着对非洲劳工的暴力剥削在这里一直持续到1888年——比我的祖国格林纳达废除奴隶制晚了整整半个世纪。
因此,在我准备这次演讲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作为那些曾被奴役、被视为亚人类或私产的人的子孙,人权对我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不承认、不弥补、也不为原住民种族灭绝及针对非洲人民的人道罪行道歉,还能否严肃地探讨当代的人权斗争?正如另一位杰出的牙买加自由斗士、民族主义者及全球黑人进步协会(UNIA)创始人马库斯·加维(Marcus Garvey)在 1920 年起草《世界黑人权利宣言》时提醒我们的那样:“我们齐聚于此,是因为我们厌倦了成为受难者。我们齐聚于此,是因为我们渴望属于我们的自由。我们相信,全人类所共有的基本人权,我们也应当享有。” 当我们审视马库斯·加维的这份宣言,会发现对于历史上乃至今天的黑人而言,人权始终是一种理想的追求。从奴隶制,到在一个建立于黑人劣等性信仰之上的世界里为倡导 “黑人的命也是命” 而进行的全球斗争,无不印证了这一点。
从补偿正义的角度审视历史,必须揭露人权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与虚伪。两个典型案例尤为突出:1781年的“桑格号”屠杀事件,奴隶主为骗取保险金杀害了约130名被奴役的非洲人;1857年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杰·布鲁克·托尼(Roger B. Taney)在“德雷德司各脱裁决”案中宣称黑人不应享有任何白人需要尊重的权利,黑人生而应当为奴。这让我深信,若不直面殖民主义和奴隶制历史并采取补救措施,人权事业就难以取得真正进展。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必须直面人权领域的道德与法律矛盾。正如学者们反复强调的,殖民主义和奴隶制虽然合法,却极不道德。值得欣慰的是,当今世界已建立起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体系。《美洲人权公约》第三条明确规定:“人人享有在法律面前获得人格肯定的权利。”第四条进一步申明:“人人都有使其生命受到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应从每个人被孕育之时起便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容剥夺。”同时,《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也宣告:“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但是各位都清楚,法律条文与其实际执行之间总存在落差。在人权问题上,这一落差尤为明显。当今世界我们必须思考:哪些生命值得保护?谁应享有生命权、自由权与安全权?在法治社会,特别是那些威权主义和法西斯主义蔓延的国家里,公平、平等、责任和透明这些基本原则常常被刻意忽视。对于那些因这种法律制度而人权受损的人们,我们能否提供有效保护?作为人权倡导者,我们必须认识到:反对威权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斗争,本身就是捍卫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便是成功的民主社会,也难免存在人权问题。美国就是一个鲜明例证——当它在海外高调宣扬民主价值观时,其南方各州却通过种族隔离和《吉姆·克劳法》严重侵害非裔美国人的基本权利。1960年,格林纳达裔美国民权领袖马尔科姆·艾克斯(Malcolm X)将美国民权运动定义为关乎黑人解放的关键人权斗争,并将这一人权危机提交联合国。这提醒我们:生存权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近期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人权和加沙自决权的关注令人鼓舞。面对生存权被持续践踏的现实,我们必须思考这个道德、法律和政治的核心问题:生存与否的权利,难道应该取决于种族、民族、宗教或地域吗?随着另一场针对伊朗的先发制人的战争在中东打响,我不禁要问:谁有权决定他人的生死?谁该享有安全保障?我们必须牢记:生存权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生存权包含获得充足食物和药品的权利,也意味着不应实施损害民众生活质量的经济封锁和禁运。这类措施本质上是一种缓慢扼杀生命的长期政策。
各位同仁,如果我们真的关注人类未来,人权便是我们的共同关切。我们共同承担着守护生命的责任。人权必须是普世且无条件的权利!不论贫富差距,不论军事实力强弱,不论国土边界是否明确,每个人的生存权都不可剥夺!这项权利属于所有人——无论是超级大国的公民,还是格林纳达等小岛国的居民。
从人权视角评估国家发展确实并非易事,但作为人权倡导者,我们必须敦促各国切实保障全体国民权利,确保发展真正以人民为中心。同时,要将人权保障纳入法律体系,特别是对格林纳达等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计划中。这一点在加勒比地区尤为重要。中国作为重要发展伙伴,通过扶贫、改善民生和医疗等举措,持续助力该地区发展。对于这个仍在应对四百年殖民剥削后果的地区,我们珍视所有援助,但也将始终保持警醒!
作为补偿正义的倡导者,我必须强调人权斗争的重要性。加勒比地区和格林纳达的发展困境,并非如主流观点所称的源于地域或资源限制,而是四百年来资源被系统性掠夺的结果。奴隶制废除后,我们更被彻底遗忘。英国的财富建立在英语加勒比资源之上,法国的繁荣依赖海地供养,葡萄牙则榨取了巴西、安哥拉和莫桑比克的财富。我们的贫穷不是与生俱来,而是被刻意制造的!
这种系统性贫困源自对非洲人民长期的奴役与剥削。非洲人的身体曾被当作创造欧洲财富的工具,因为非洲人从未被当作真正的人类,自然也毫无人权可言!愿施加在我们祖先身上的不公及其遗留的伤痛,成为推动当今和未来正义斗争的火种。让为原住民灭绝和奴隶制寻求补偿的行动永远警示世界:在我们的时代,绝不允许生命、自由和安全再被剥夺,人格再被物化。抗争仍在继续——愿所有被压迫者终获正义与人权。
(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