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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尽责与尊重残障人权利的多学科研究”会议在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成功举办

2025-12-18 12:00:49来源:GZHUIHR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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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下旬,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企业尽责及尊重残障人权利的多学科研究”会议在广州大学举行。会议旨在从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深入探讨工商业与人权框架下企业尊重和促进残障人权利的责任与实践路径。来自武汉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湖北经济学院、贵州大学、闽江学院、喀什大学法政学院、温州医科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及融易咨询、广州市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和律所等机构的学者、律师、企业咨询师、社会组织和残障社群代表共聚一堂,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深入研讨。

  会议伊始,周露露老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致开幕辞,回顾了残障权利研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她指出,当前残障权利研究已进入“技术+制度+伦理”融合的新阶段,呼吁学界与实务界共同推动企业从“合规”走向“尽责”,从“慈善”走向“权利”。

  上午的会议研讨分为两个单元:工商业与人权框架促进残障权利保护的新进展;一些实践经验和前沿议题。

  丁鹏老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系统梳理了“企业尽责”在残障权利领域的法律演进,提出“法律—政策—伦理—管理”四位一体的研究框架。他分析了国内《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正在修订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带来的新要求,尤其是“合理便利”概念写入法规的意义。他介绍了其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企业尽责及尊重残障人权利的新型法律框架研究》的核心观点,强调企业不仅是法律义务主体,更是人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他还提出“多学科共创”理念,呼吁将残障研究从法教义学拓展至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并介绍了中国社会组织助力企业海外履责、参与国际残障发展议程的前沿实践。

  李卓伦老师(兰州大学法学院)探讨工商业与人权的国际规范演进与残障权利嵌入。从国际法视角梳理了《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的政策化、法律化与条约化三大路径,指出当前全球南方国家在企业人权立法中普遍忽视残障权利。他通过分析欧盟、越南、意大利等国的国家行动计划,指出残障权利在BHR(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框架中被边缘化的现实,呼吁中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主动嵌入残障视角。

  刘红春老师(云南大学法学院)从政策研究角度建议,学术探讨应主动对接国家正在制定的政策与法律,使研究成果能切实影响决策,实现“弯道超车”。以自身实务经验为例,强调学术研究需与国家政策及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她建议研究者:选题应直接回应当前国家实施的政策法律,确保研究成果能服务于现有制度的完善;同时要主动寻找渠道(如向政府部门建言、参与行政检察监督),将专业发现转化为切实的政策建议或典型案例,从而避免研究脱离实际,实现“顶天立地”的学术价值。

  任文佑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作为《工商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一书的执行主编,说明该书是在张万洪老师原有编纂基础上,经其2023年接手校对修正而成。他指出,这本书对初学者而言,能使其认识到工商业与人权并非价值宣誓,而是企业合规底线和法律责任;对研究者,则启发其跳出传统人权法、企业社会责任框架,从更广阔的多学科视角开展研究。呼吁国家决策部门将其视为需要顶层设计与跨部门协同的系统工程,改变零散应对模式,以保护中国庞大的海外经济利益并参与国际规则塑造。

  周海滨老师(融易咨询创始人)分享了在新加坡举行的国际劳工组织全球商业与残障网络、“零计划”( Zero Project)亚太融合峰会的见闻,系统介绍了多国残障就业制度与企业实践。澳大利亚有完善法律框架与“国家残障保险计划”,并通过雇主网络系统帮助企业招聘残障人士,成效显著。日本实行严格的按比例就业制度,并配有罚款与奖励机制,其公共服务机构JEED与Hello Work有效协调支持性就业服务。马来西亚的实践与中国当前阶段相似,就业辅导员多为兼职,但亦有企业因高层推动而成功雇佣大量残障员工。孟加拉国虽经济欠发达,但制度设计上要求主流职业学校招收一定比例残障学生。这些经验为中国推动残障融合就业提供了系统支持、法律强制与多元服务模式等多方面的借鉴。

  唐英老师(融易咨询培训顾问)从实操层面分享了为企业提供残障平等培训的经验。提出企业残障融合需经历“无意识—慈善—融合”三阶段,培训内容应因企业所处阶段而异。她分享了与达能、渣打等企业合作开发残障融合课程的经验,强调“决策层承诺—中层执行—员工参与”是融合落地的关键链条。

  梁志图老师(广州市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从社会组织视角出发,指出当前残障就业存在“政策热、落地冷”的困境。他分享了与星巴克、宜家、瑰丽酒店等企业合作推动残障青年实习与就业的项目经验,提出“企业意识—招聘渠道—岗位匹配—持续支持”四步闭环模型,强调社会组织在“桥梁”与“督导”中的不可替代性。

  下午议程分为两个单元:聚焦于残障与性别、年龄等身份的交叉性,以及权利的具体化;数字时代、救济途径与责任分配。

  李勇老师(贵州大学法学院)以“残障与性别交叉视角”为题,剖析了“残障女性”并非简单的身份叠加,而是一个面临“双重边缘化”的独特社会群体。他批判传统女权主义与残障研究对残障女性的忽视,提出“有限分离主义”概念,主张企业尽责应识别残障女性作为“独立社会群体”的特殊需求,建议设立“残障女性友好企业”认证机制。

  刘远老师(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将视角转向老年人权利。他指出,老年人在现行工商业与人权框架中被严重边缘化,国际社会对制定专门公约存在争议。他倡导引入“生命历程视角”,要求企业评估其活动对不同年龄阶段雇员现在及未来权利(如养老资源积累)的影响,并将代际合作纳入人权政策。

  张炯老师(喀什大学法政学院)从“局外人”角度提出三项创新建议:一是在职场中探索使用醒目的“残障身份标识”(如在听障员工佩戴“我听不见您说话”标识),以在歧视与尊重间寻求平衡;二是开发专门的残障人士求职APP,确保岗位真实可靠;三是倡议建立“世界残障人士就业指标体系”,以评促建,推动全球无障碍环境进步。

  赵金曦老师(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聚焦“心智障碍者就业”。她介绍《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2条(法律能力)与第27条(就业权)的规范冲突,提出“能力孵化”理念,分享江苏太仓中德融创工厂通过“流程细化—视觉提示—轮岗培训—就业辅导员”支持心智障碍者就业的成功案例。她指出,这是一个需要企业、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协同的生态系统。

  冯丽芳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探讨了“数字治理下的企业残障平等尽责”。她指出数字环境放大了传统“打勾式”合规的局限性,存在算法隐蔽歧视、数据隐私悖论等问题。她提出应从提供“可及性”转向“共创性”范式,让残障人士成为数字产品设计的核心参与者,并提出了组建残障创新委员会、实施数字人权影响评估等具体路径。

  余心怡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梳理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指出AI时代残障就业呈现“技术赋能—岗位替代—隐形歧视”双重性。她以科大讯飞等企业为例,说明通过技术研发、岗位适配和技能培训,科技可以成为促进残障融合的桥梁。呼吁企业建立“残障平等影响评估”机制,将助残纳入ESG与SDG框架。

  代纳米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系统论述了企业构建“无障碍环境”的责任,包括物理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和最深层的“观念无障碍”。提出“无障碍”应涵盖物理、信息与观念三层,指出企业常将无障碍视为“成本负担”而非“人权投资”。她批判“挂靠就业”异化企业责任,提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残障者”多元协同模型,建议政府以财税政策分担企业成本,社会组织提供技术支持,残障者参与标准制定。

  胡波律师[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从实务角度剖析了“残障人维权与企业补救责任”。他指出了残障人维权面临物理、经济、认知等多重壁垒,强调企业补救是法定责任的闭环,补救责任不仅是赔偿,更是“信任修复”。他倡导构建内部申诉、第三方调解、司法诉讼的“多层次补救机制”,并呼吁律师界通过代理个案、公益诉讼等方式激活法律条款。

  辛钧辉律师(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通过分享其代理的三个残障人士就业歧视案件,揭示了维权之路的艰难:法律界定模糊、行政救济乏力、司法赔偿额低、举证困难。他指出,当前法律对“歧视”界定不清、赔偿过低、执法机构不作为,导致“权利纸面化”。若救济途径不畅、企业违法成本低廉,纸面权利将难以兑现,加强法律的可执行性至关重要。

  王金伟同学(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从财税法视角,探讨了“提供合理便利的成本分担”。他引用国际案例中的“过度负担”抗辩,提出应建立“企业-国家”三阶分担模型:低成本便利由企业承担;中成本项目由企业先行承担,国家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激励;高成本及公共无障碍建设则由国家财政兜底,以实现责任分配的公平与可持续。建议将残障就业纳入《企业所得税法》优惠目录,设立“无障碍补贴”专项基金。

  陈博老师(闽江学院法学院)也强调了现有规范体系下,企业人权尽责应该和政府职场无障碍改造等补贴计划相互促进,共同提升残疾人高质量就业。目前已有市级政府推迟了企业无障碍改造的专项申请,未来可就类似项目的普遍程度和实施情况进行跟进研究。

  陈阳老师(原广东省盲人协会副主席、广州市盲人协会主席、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副主任)在闭幕致辞中表示,本次会议“温暖而深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指示的具体实践。他建议:1. 将“企业尽责”扩展为“社会尽责”,将公务员、事业单位纳入研究范围;2. 整理会议成果为政策建议报告,报送中残联、人社部等部门;3. 建立“残障就业研究成果”年度发布机制,推动学术成果转化为政策实践;4. 加强媒体宣传,回应国际人权关切,展示中国残障权利研究“有温度、有深度、有方案”。

  本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多学科交叉对话的深度与广度。与会者从国际规范、国内立法、企业管理、社会工作、司法救济、经济技术等多重维度,共同勾勒出一幅企业尊重和促进残障人权利的完整图景。会议不仅深化了理论认识,更聚焦于实践中的挑战与创新方案,为后续的政策倡导、学术研究和实务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是传承并发展残障权利事业的一次重要集结。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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