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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会议综述|分论坛一:“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

2026-07-15 09:43:33来源: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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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

分论坛一:“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会议综述

  2026年6月11日至12日,“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以“携手发展 共享人权:《发展权利宣言》通过40周年与全球人权治理新愿景”为主题,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共同主办,来自一百多个国家和包括联合国机构在内的国际组织的400余位中外嘉宾参会研讨。论坛围绕“以发展促进人权”理念,设置开幕式、全体会议和五个分论坛,议题涵盖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发展权在全球人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权保障与新挑战、绿色发展与人权保障、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内容。

  6月11日下午,作为本次高端论坛的重要组成部分,分论坛一“‘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由外文局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共同承办。

分论坛一:主旨发言环节

  分论坛一以“‘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为主题,由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副总编辑、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院长李雅芳女士主持。李雅芳指出,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全球治理蕴含深厚的人文关怀,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应当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增进人民福祉,而人权事业的持续进步也离不开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公平有效的全球治理机制。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副局长于运全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的主旨发言。于运全指出,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逆流涌动,贫富分化扩大,发展鸿沟加大,国际人权事业面临严峻挑战。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以主权平等、国际法治、多边主义、以人为本、行动导向为核心理念,为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提供了行动指南。于运全从三个层面阐释了倡议的人权意涵:体现对人主体地位的回归,使人权落实为远离战乱、摆脱贫困、获得教育医疗等实实在在的保障;体现对国家正义的维护,主张各国不论大小强弱一律平等;体现对人类共同未来的关怀,强调以合作代替对抗。他呼吁坚持多边主义、恪守联合国宪章,坚持发展优先、行动导向,让全球治理成果转化为人民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的主旨发言。李洪雷指出,“全球治理倡议”有利于各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强生存权与发展权保障,推动人权文明多样性基础上的对话合作,强化国际法治在人权保障中的基础作用,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路径。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人权研究机构之一,长期以来在繁荣人权学术研究,推动人权法治,服务国家人权决策,讲好中国人权故事等方面做出贡献。相信本次论坛将进一步凝聚共识、拓展合作,为完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贡献力量。

分论坛一: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由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副院长隋笑飞先生和武汉大学韩德培讲席教授睿思来先生共同主持。

  中国新闻社编委、特稿中心主任张量女士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新型人权治理观及叙事建构”的发言。张量指出,西方长期以“西方中心主义”话语把人权政治化、工具化,全球治理倡议蕴含一套区别于西方的新型人权治理观。她阐释了五大理念投射到人权领域的“五位一体”逻辑:主权平等是政治前提,国际法治是根本保障,多边主义是制度路径,以人为本是价值皈依,行动导向是实践抓手。在叙事建构上,她提出打造自主话语、创新叙事范式、做好文化转译、主动设置议题、强化行动叙事等路径。

  前法国总工会联邦执行委员会成员、法国《自由思想》杂志主编让皮埃尔·帕奇先生作了题为“《联合国宪章》:国际合作的目标与手段”的发言。帕奇批评西方国家将联合国人权系统变成政治工具,美国主张的单边主义完全违反联合国宪章。他强调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不干涉内政等原则是捍卫多边主义的基石。在《发展权利宣言》通过40年后,世界体系仍不公正,单边制裁泛滥。帕奇高度评价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成就,认为中国为世界提供了可资学习的典范,呼吁各国围绕联合国宪章团结起来。

  瑞典“一带一路”研究所所长、广东省国际战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史蒂芬·贝内特·布劳尔先生作了题为“人权和全球治理标准的自然法问题”的发言。布劳尔指出,没有经济发展和消除贫困,谈论人权没有意义。他从自然法角度展开,引用莱布尼茨的思想,指出其发明的二进制系统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基础。他认为创造性思维的原则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道德引领意义,需要以此克服丛林法则和对国际法的漠视。

  智利无国界人权组织主席胡安·卡洛斯·莫拉加·杜克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与人权保护”的发言。莫拉加指出,在当前许多战争中,各国作出的承诺缺乏实际效果,国际机构备受打击。他高度评价中国承担大国责任,引用毛泽东“纸老虎”论断鼓励继续与帝国主义斗争。他批评以色列在加沙等地军事行动造成无辜伤亡,中国的崛起依靠人道主义行动而非资源掠夺。他呼吁国际社会拧成一股绳,共同关注人权治理。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罗艳华女士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涵及对全球人权治理的引领作用”的发言。罗艳华系统阐释了五大核心理念的人权意涵:主权平等体现为不干涉内政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合作;国际法治要求遵守国际人权法体系;多边主义要求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人为本是价值取向;行动导向要求落实而非空喊。她指出中国加入26个国际人权公约,认真履约,曾被联合国誉为履约审议典范,当天发布的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行动导向的生动例证。

  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国际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兼前所长、民主研究与促进中心主席法比奥·马尔切利先生作了题为“人权与主权”的发言。马尔切利强调,实现人权必须尊重国家主权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各国应根据国情自主推进。他批评新自由主义学说削弱了国家能力、加剧不平等,使主权拱手让给私人利益。相比之下,中国在减贫等方面树立了榜样,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重要参考。

  卢旺达《非洲中国评论》研究员兼出版人吉拉德·姆班达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的发言。姆班达指出,发展是一项基本人权。《发展权利宣言》通过40年后,贫困、武装冲突、气候变化、技术鸿沟仍困扰全球。全球治理倡议对于建立以人为本、包容的国际新秩序意义重大。他强调发展是其他人权的基础,和平与安全是人权的先决条件,呼吁各国携手让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

  玻利维亚安第斯路国家科学技术组织主席马尔克·卡贝罗先生作了题为“发展权四十周年:为何科学素养与媒体信息素养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关键支柱”的发言。卡贝罗指出,人工智能时代科学素养不仅是对科学知识的了解,更包括批判性思维能力。数字鸿沟不仅使技术获取差距,也使能力差距越来越大。科学不应是奢侈品而是所有人共有的权利,科学素养能强化人的尊严和有意义的发展参与。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德卢斯分校历史系教授、美国华人社科协会主席方强先生作了题为“中国与西方人权管理的哲学逻辑”的发言。方强指出,人权并非仅起源于欧洲,中国古典哲学对关键人权原则有明确倡导。他引用孔子反对以杀戮治国、孟子谴责好战者、老子称武器为不祥之物、墨子主张“杀一人者死”等经典,说明中国古籍经典在反对暴力、保护生命方面更为明确,同时阐述了普世兄弟情谊。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前人权事务高级官员克里斯多夫·培修先生作了题为“强权,还是公理?回归国际法的必要性”的发言。培修澄清治理和人权的概念,指出全球治理应构建基于国际规则和国家主权的多极体系。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他批评以色列在加沙的种族灭绝行为得到美国支持,欧洲国家也是同谋,体现国际道德破产。他呼吁有影响力的国家维护联合国价值观,以共同利益和公平正义形成和平治理的条件。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海涛先生作了题为“以‘全球治理倡议’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改革”的发言。黄海涛指出,全球人权治理正经历深层规范竞争。他提出三点观察:以人为本重构权利位阶,将生存权与发展权列为首要基本权利;主权平等为人权规范的非选择性适用提供制度保障;行动导向将人权评价标准从程序形式拉回人的实际处境,与全球南方民众的生活经验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核心精神相呼应。

  古巴外交部人权与社会人道主义事务专家、多边事务与国际法司司长戴伦·瓦利多·埃斯卡洛纳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古巴的立场”的发言。埃斯卡洛纳认为全球治理倡议代表从单极秩序的根本转变,其核心承诺是超越政治化人权观、以发展权为核心。他批评美国对古巴的封锁和侵略政策违反联合国宪章,古巴致力于构建公正民主公平的国际框架,希望建立没有封锁、单边制裁和霸权主义的世界秩序。

  黑山波什尼亚克民主运动组织主席塞阿德·沙赫曼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的发言。沙赫曼指出,地缘政治紧张、气候变化、移民和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全球治理倡议基于发展、稳定和人权相互依存的理念。他强调发展权的重要性,没有经济发展和医疗保障就无法充分保护人类尊严,新技术的隐私问题也需重视。黑山将继续加强民主法治,中国将发展权作为最基本人权的理念值得借鉴。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清望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的发言。杨清望指出,全球治理倡议为破解人权治理的制度性不平衡提供了三大贡献:以主权平等打破少数国家议程垄断;以国际法治推进渐进变革,强化规则正当性;以行动导向回应规范承诺与实质改善的差距。倡议的成效依赖国际协同和中国自身人权实践的不断完善。

  智利大学研究员胡少钦先生作了题为“中国国际体系观:基于和谐的核心框架”的发言。胡少钦指出,全球人权治理面临合法性质疑,问题不在于缺乏法律工具而在于理论想象力狭隘。他主张从中华文明传统中汲取智慧——人类本质上是社会属性的,由关系所构成。道家思想提醒我们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非管理者。通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路建立在共同优秀品质之上。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国别研究部副主任徐天启先生作了题为“多边主义与人权”的发言。徐天启指出,真正的多边主义体制是最佳实现每一个国家人权的方式。他批评大国破坏多边主义——未经磋商发动战争损害和平权;经济封锁损害发展权;世贸组织仲裁机制瘫痪;技术平等无法推进。结论是多边主义与人权紧密相连,真正的多边体系是实现人权的途径。

分论坛一: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先生和瑞典“一带一路”研究所所长、广东省国际战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史蒂芬·贝内特·布劳尔先生共同主持。

  印度全球南方地缘经济研究中心创始人兼主任穆罕默德·萨奇布先生作了题为“全球南方视角下‘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的发言。萨奇布指出,1%的人口拥有全球50%的财富,而底层50%仅拥有1%,全球南方数十亿人处于贫困之中。中国让8亿人摆脱贫困是现代人权史上最伟大成就之一。全球治理倡议是以人为本、尊重主权、倡导真正多边主义的框架,对全球南方是希望的灯塔,使其从规则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制定者。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赵树坤女士作了题为“从灵性维度拓展第二代、第三代人权的价值”的发言。赵树坤指出,西方人权观仅强调理性,但人还有灵性和心性。引入灵性维度——敬畏、怜悯、大爱——可为脆弱群体权利奠定新道德基础;敬畏自然也是敬畏内心道德;发展权将超越经济理性,转向智性、灵性、心性综合发展的自我超越。

  国际人权与社会发展协会人权与地缘政治顾问大卫·洛佩斯先生作了题为“人权的去殖民化与地缘政治”的发言。洛佩斯指出,人权一旦被用作地缘政治武器就变成统治工具。加沙暴露了国际体系道德危机——国际法院认定以色列实施种族灭绝,但有罪不罚仍在继续。他呼吁人权去殖民化,主张各国享有主权,古巴、委内瑞拉有权在没有封锁下生存,非洲和拉丁美洲有权决定自身命运。

  广东工业大学国家安全与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陈佑武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新方案”的发言。陈佑武分析了全球治理与人权治理的关系:人权治理是核心组成部分。倡议在五个方面影响人权治理:强调国家主权仍是基本条件;遵守以联合国为基础的国际法治;奉行多边主义是各国共同责任;倡导以人为本——中国传统文化“霸王之始也,以人为本”延续数千年;注重行动导向,以安全、发展、合作推动人权。他预见中国将拥有一批人权一级学科博士点,成为全球人权学位授予最多的国家之一。

  武汉大学韩德培讲席教授睿思来先生作了题为“中国与全球南方:从万隆会议到1986年《发展权利宣言》——对全球人权治理未来的启示”的发言。睿思来通过历史阶段分析中国处理国际法的方式,指出中国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具有延续性。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全球治理倡议等都以发展权为核心。今年是《发展权利宣言》40周年,中国通过国际法支持发展中国家和其发展权,在国际关系转型期提供稳定性支持,推动后西方中心的国际法体系发展。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院长姚璐女士作了题为“从‘人权’到‘人本’:全球治理倡议的知识生产”的发言。姚璐指出,“以人为本”回答了“全球治理为了谁”的根本问题。西方“天赋人权”在实践中变成打压工具。中国“人本”有其文化哲学根基——儒家把人放在关系中理解,平衡个体本位与类本位,更有利于理解相互依存。中国式现代化“人民至上”原则在全球治理中体现为机会平等和成果共享。

  韩国东国大学国际法教授、李俊国际法研究院院长李庸中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影响:发展权的作用与意义”的发言。李庸中指出,发展权未能落实源于传统全球治理体系的结构性不平等。主权债务负担和人工智能鸿沟是两大挑战。全球治理倡议整合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各层面,以五大原则构建变革性框架。他呼吁构建公平、包容的多极全球治理体系。

  巴基斯坦“全球丝绸之路研究联盟”创始主席扎米尔·艾哈迈德·阿万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的人权影响”的发言。阿万指出,人是人的最大敌人,一些国家将人权作为攻击工具。美国对关系不好的国家列入黑名单,对以色列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盟友却视而不见。他呼吁各国以平等、公开的方式对待人权,团结起来对付违反人权的国家。

  南京师范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严海良先生作了题为“全球人权治理中的发展权”的发言。严海良指出,发展权自1986年确立后争议不断。发展权包含四项要素:发展是促进人权实现的过程;所有人权相互关联;既是个人权利也是集体权利;义务承担者包括国家和国际社会。西方国家持异议,宣言投票时美国反对、7国弃权。发展权又称“团结权”,属第三代人权,是21世纪的元权利。

  意大利路易斯·圭多·卡利大学及罗马大学教授兼顾问伊万·卡尔迪罗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影响”的发言。卡尔迪罗指出,全球治理倡议的五大支柱在规范层面承载价值。他提出三点:倡议包含规范性开放,强调发展、代表性对全球南方重要;这些开放受人权普遍性约束;法律可信度取决于原则能否转化为实践。倡议开启了一场根本辩论——我们应以什么价值观治理世界。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全球南方智库合作联盟秘书处主任殷之光先生作了题为“把人带回来:共享发展议程与全球南方视角下的社会自主性探索”的发言。殷之光指出,结构性不平等源于生产力分配的高度不平等。人是能动主体,能组织起来塑造共同体秩序。以共享发展为目标的国家政府才能促进国家间真正平等联合。从共商共建共享出发的治理观,与西方精英主导、大国垄断的治理观形成根本差异,最普遍的全球需求是实现主权国家实质平等。

  中南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皮特·赫尔曼先生作了题为“共同发展、共享人权:《发展权宣言》通过四十周年及全球人权治理的新愿景及其限制与条件”的发言。赫尔曼指出中国预期寿命从30、40岁提高到79岁,不仅是减贫成绩更是人权进步。当前美国退出多边机构,中国提出的四项倡议(发展、安全、文明、治理)涉及稳定、结构改革和竞争力。他强调既要加强各国主权保护也要加强联合国权力,“天人合一”提醒人乃自然一部分,需负责任使用技术。

  中国外文局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副研究员许启启先生作了题为“全球治理困境中的价值重建:以人为本的时代意义”的发言。许启启指出,全球治理困境根结在于人的主体性弱化。“以人为本”提供三重指引: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推动从国家本位向人民本位转变;将发展权置于更突出位置。中国以人民主体为目标导向,以真正多边主义创新参与模式,以发展优先夯实实践根基。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廖予含女士作了题为“全球正义何以可能?——论全球治理倡议对全球正义理论的发展”的发言。廖予含指出,不公正的全球秩序使财富流向少数人。全球治理倡议五大理念构成制度性框架:主权平等矫正代表性不公;国际法治规制规则性不公;多边主义维护程序性正义;以人为本确保实质性正义;行动导向将正义落在实处。治理倡议为发展、安全、文明三大倡议提供制度保障,“正义的可能不在理论的尽头,而在行动的起点”。

  葡萄牙内贝拉大学助理教授若热·曼努埃尔·塔瓦雷斯·达席尔瓦先生作了题为“重塑全球治理:西方视角与中国倡议的对话”的发言。达席尔瓦指出,二战后新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由西方主导,缺乏代表性尤其是全球南方声音。全球南方崛起和中国崛起为全球治理替代形式带来希望。全球治理倡议不是完全的中国项目,也不是对现有秩序的彻底否定,而是重新制定基本规范假设的尝试。他呼吁承认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对应对全球共同挑战的重要性。

分论坛一:闭幕总结

  分论坛承办方负责人莫纪宏先生作闭幕总结。莫纪宏指出,全球治理的底层逻辑来自于治理主体,即谁治理谁的问题,这是一个既复杂又简单的问题。全球治理是人治理人,考验的是人类自身的治理能力。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我们必须尊重每一个人参与全球治理的权利,才能构建一套和平和谐的治理机制,产生行稳致远的治理效果。

  分论坛一共有36位嘉宾发言,涵盖十余个国家的学者、专家和国际组织代表。与会嘉宾围绕“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从发展权、多边主义、国际法治、文明多样性等维度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发展权是各项人权的基础,中国消除绝对贫困为全球树立了典范;真正的多边主义是保障全球人权治理的制度根基,单边主义和霸权行径严重损害国际人权事业;必须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为准绳,反对人权工具化和武器化;应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人权保障模式。

  (执笔:王惠茹,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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