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战国时代曾经作为天下显学的墨家,代表着劳动人民的利益和要求,重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大力宣扬平等兼 爱的天赋人权思想,探索劳动人权的保障措施,蕴含着较为完整的劳动人权体系。 墨家的劳动人权思想对于我国传统的劳动 关系的塑造与调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借鉴意义:一是墨家劳动人权至上的理念为保护劳动人权 提供价值尺度;二是墨家的平等兼爱道德理想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墨家提倡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有利于切实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墨家劳动人权思想;劳动者权益;劳动关系;传统文化价值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学代表上层社会文化,墨学则代表下层平民文化。墨学中包含了人类思想的精华,是中国劳动人民思想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和需求。墨学产生并发展于先秦社会动荡时期,而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二者在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理念有一定的相似性,因 此,墨家所倡导的劳动人权思想对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具有很大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一、墨家的劳动人权思想
墨子,姓墨名翟。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中,墨子所创立的墨家学派,与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派并称为“显学”。《韩非子·显学》开篇写道:“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墨子的学说经过后世弟子不断完善和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墨学体系。
(一)劳动人权至上的理念
劳动人权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墨学体系。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出身小手工业者,一生都是劳动者的他始终站在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上,为劳动者代言,他的学说几乎都代表着劳动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之后墨家学派的组成人员,大多也来自劳动人民。由于墨学在当时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所以受到劳动人民的热爱并为他们自觉接受。墨家思想中特别重视生产、强调劳动,将生产劳动放在国计民生的重要地位,因此,劳动人民是国家的本位和基础。墨家认为,生产不仅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关键所在,而且也是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为养也。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则不可事。”[1] 粮食的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民生为甚欲。”[2]国家的富强需要各行各业都尽其所能,努力从事生产劳动。为了使劳动者积极生产,墨家不仅重视生产的经济价值,也重视劳动的道德价值——劳动人权至上。“今人与此异者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3]主张通过劳动人民的生产劳动,去实现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4]由于意识到了这一点,墨子认为社会上全体人民都要参与劳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才能实现社会的长存与发展。墨子主张“非攻”,认为不义战争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是“天下之大害也”,[5]无论是“攻者”,还是“攻人者”,都使“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守为事。”[6]同时,墨子提倡“节用”、“节丧”、 “非乐”,反对奢靡,但不反对生产,“其生财密,其用之节”,[7]表示“积极生产”与“消极节俭”密不可分, 还提出以“贵贱、贤愚”为标准的社会分工,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8]
(二)平等兼爱的道德理想
“兼爱”作为墨家思想中最核心的观念,要求做到平等互爱。墨子认为,天下的大害,在于人们的互争,天下的祸乱,都是从“不相爱”产生。既然他把各种社会弊端都归因于人们之间的“不相爱”,所以,只要能做到“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9]那么很多社会问题就能顺理成章地解决了。在墨子看来,行兼爱可祛除私心,避免争执,消弭战争。“天下之人皆相爱。”[10]只要人人相爱,人人摒弃自私自利的心,则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11]古代社会是阶级社会,阶级与阶级之间互相仇视、争斗。在这样的情形下,在下层社会生存的劳动者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墨子对此十分痛心。他从理论方面修正,提出了平等兼爱的道德理想:“人无长幼贵贱,皆天之臣也。” [12]这一理论既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又道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在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上,墨子认为权利依靠法来保证,提出以“天志”为法则。墨子强调要尊天事鬼,爱人节用,倡导以天为法,要顺天之意,不要反天之意。《墨子•天志》认为,天代表最广的仁爱、最高的权能、最大的智慧,所以要把它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因此,“天志”可以用来度量天下的统治者,考察他们的行政设施,凡是顺从天志,有利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都是好的;不顺从天志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都是不道德的。以天志为标准,来度量天下的统治者仁与不仁,就像分别黑白一样,立即就可以辨明。
(三)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墨学体系中还蕴含了天赋人权的价值观。墨子在三表法中明确要求,把言论运用于国家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13]即看其是否与广大人民的基本利益相符,把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利益需要,作为检验言论真理性的重要评价标准。衡量发明创造以及科学技术进步与否的重要指标在于“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14]实践功效的价值标准,是看其给人民带来的利益。墨子以人为本的理念表现在要“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15]墨子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出发,认为国家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就业大环境,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墨子认为,“为贤之道”是“有利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16]民无“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乱而得治,人民得以“安生”。[17]墨子指出,尚贤不仅使贤能者发挥其才能,给国君好的影响,而且尚贤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导向,它鼓励人们争当贤者,从而改善整个社会风气。墨子的“尚贤”主张具有彻底性,认为国家的贫与富,人民的众或寡,刑政的治或乱,都取决于贤者是否在位。[18]
二、墨家的劳动人权体系
在当今世界,劳动者的劳动人权保障成为一个共同关注的议题,各国也纷纷就保护劳动人权进行立法,将劳动者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相关的社会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纵观墨家的思想体系,这些人权保障的内容其都有涉及,体现了墨家学派超时代的智慧。
(一)生命权
墨子认为,广大劳动人民的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他告诫统治者:“杀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他通过说明暴君夏桀、商纣、周厉王、周幽王被“天下庶民属而毁之”的事例,劝诫统治者应当尊重和爱惜国民的生命权。
(二)生存权
出身小手工业者的墨子,尤其注重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民生为甚欲”,[19]生存是劳动者的最基本的要求。在当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墨子重视粮食生产,“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食不可不务也。”[20] 粮食是老百姓生存的凭借,因此统治者要不违农时,把农业生产看做第一要务。另外,墨子批判统治者的奢靡之风,批评他们把劳动者的生存权置之不理,针砭时弊,指出劳动人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21]
(三) 经济权
墨子尊重和保护劳动者通过合法劳动创造的价 值,他指出,“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之所 以“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因为这种行为“不 与其劳,获其实,已非其有所取之故。”[22] 所以,这种 行为不仅是错误的,还是不道德的。其次,墨家提倡 在社会利益的分配上,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墨家 的分配理论并非不切实际的空想,也非机械的平均 主义,而是在寻求“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点,努力实 现“天下之治”和“万民之利”。
(四)选举权
墨子明确提出平民百姓有权平等参与国家政治 和社会管理,反对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不合 理的划分,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提出的关于选举权 与被选举权的学说。墨子处于一个社会转型的历史 时期,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立诸侯国君”,“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为正长。”[23]这样,从天子到 三公,从诸侯到正长,国家官员上至天子,下至正长,无不是由平民百姓民主选举产生。当选的官员对平民百姓负责,要做到“为民兴利除害,富贵贫寡,安危 治乱”。[24]
(五)被选举权
墨子对当时贵族政治抨击甚为激烈,认为当政者以“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25]作为用人的条件,对于有才德的人反而不重视。墨子主张兼爱,人人平等,极力反对如此不公且弊害无穷的贵族政治。他认为,“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26]要求统治者打破阶级的局限而任用贤才,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六)受教育权
墨子将贤士视为立国强国之本,[27]因此尤其注重人才培养,认为教育的功能是教人“为义”,培养改造社会的有用人才。教育是社会有机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教育对整个社会以及个人发展都有着长远的影响。墨子从“救世之乱”、匡救时弊的目标 出发,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原则。他认为,为了实现社会治理的良性循环,必须“尚贤”,通过“贤良之士”改造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贤良之士”的培养要通过教育实现,教育是为贤人政治服务的,因此,必须要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受教育权。
三、墨家劳动人权思想的现代意义
劳动关系涉及政府与劳动者、劳动者和雇佣者的关系。劳动关系主体的道德水平以及他们之间关系的处理都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息息相关。墨子的劳动人权思想对我们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多可以借鉴的意义和价值。
(一)墨家劳动人权至上的理念为保护劳动人权 提供价值尺度
墨家的劳动人权至上理念,对于当今社会定位劳动者以及采取何种态度来面对和处理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人权,提供了诸多价值尺度。只有我们真正的意识到劳动人权的重要性对于社会及法治构建的理论及现实价值,才能以最正确的姿态及方式保障劳动人权,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共筑中国梦的宏伟蓝图。所以这一理念的核心价值在于“至上”二字,唯有洞悉此二字将劳动人权摆放的位置意为何指,才能为以后贯彻和执行劳动人权的具体保护制度开辟平坦之道。因此无论是国家、企业或是其他组织机构,在制定法律、制度、规章的同时,都要牢牢把握劳动人权的至上地位,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切实保护其人权及利益。
(二)墨家的平等兼爱道德理想有利于构建和谐 的劳动关系
在墨学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价值核心是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方面,对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思想的把握与传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谓“兼相爱”是针对“别相恶”而言,是指人们都能够视人如己,爱人如己,相亲相爱,无所偏私;所谓“交相利”是针对“交相贼”而言,是指人们均应以对对方有利为己任,互帮互助,共谋福利,反对争夺。墨子认为,“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人与人之间不相爱,就必然相互伤害,出现“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28] 这就说到了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集中体现了墨子的平等兼爱的思想理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中华民族与国际社会的和谐。[29]在劳动关系中坚持兼爱平等的理论,要求我们将墨子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贯穿于对劳动关系的妥善处理(包括在矛盾的成因、发展等方面的预防和剔除),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三)墨家提倡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有利于切实保 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前所述,墨家思想中特别重视生产、强调劳动,将生产劳动放在国计民生的重要地位,而劳动人民是国家的本位和基础。对此,马克思主义也认为人既是自然的存在物,更是社会的存在物。[30]人的社会属性的诸多方面,相互影响、相互联系构成了有机的社会整体。任何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与人类活动 息息相关。“人的发展是社会的手段,又是社会的目的;人的发展是社会的结果,又是社会发展的原因。”[31]因此,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劳动关系关乎人的生存权、劳动权、受益权、处分权、人格权等等一系列的权利保障。贯彻以人为本,需要国家企业在制定法律和规章制度规范劳动行为的同时,能够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各项权利,使得法律规章更人性化,劳动者的诸多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切实有效地保护处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者这一共同体的个体利益。墨子“尚贤”、“尚同”的思想虽然是从政治方面提出的,但是对于劳动关系的处理还是有借鉴意义的。笔者认为在雇佣者提供劳动机会时应当保护每位劳动者的劳动权,使其具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机会。而对于企业的人才选拔制度,尤其是国企,以及国家在选拔公务人员的时,则应当以墨子的尚贤思想为宗旨,选择真正适合于特定岗位能够发挥自身最大价值的人才,而不是 以“关系”为衡量尺度。在此,“尚贤”、“尚同”体现着 公平与效益的理念,不仅可以让劳动者发挥自身最 大的价值而使其更好发展确保其生活状况,而且不易产生抵触情绪并热爱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面当我们选择了在岗位上能发挥较大价值的人才,就是提高了我们的产值和利润,这使社会整体效益水平也将随之而有所提高。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墨家的劳动人权理念,代表了小生产劳动者的利益和要求,具有相当进步的 积极意义。墨家所认识到的劳动人权至上、兼爱平等、以人为本等理念无论在先秦时期,还是在当今社 会,都具有重要的警示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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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山东工会论坛》201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