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代表第三分会场汇报研讨情况。(视频截图)
10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和奥地利奥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2022·中欧人权研讨会”,会议在中国武汉和奥地利维也纳分设主会场。本次会议主题聚焦科技与人权,来自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代表和来自中国、奥地利、英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希腊、西班牙等国的100余位人权领域专家学者、高级官员和实务部门代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讨交流。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代表第三分会场汇报研讨情况。
刘志强:第三会场是由彭教授主持,两位评议人。第三分会场16个学者发言。
第三分会场的发言,各位与会学者归纳为五组,这五组提出“五论”。
第一组是归置论,数字时代,数字科技需要受到归置。第二组是批判论。认为在数字时代下自动化决策以及数字权利之间,内部之间要平衡。第三组是国际论。就是在国际法视野下谈经济制裁带来人权的问题,以及工商业在人权视野下如何尽责问题。第四组是故事论,讲好中国人权故事。第五组是争论论,数字化时代下的人权是不是人权,是不是第四代人权,本组出现了分歧。
刘志强教授就“科技与人权”这一议题提出了个人观点:数字时代,无论科技如何发展,也改变不了人性,改变不了人权本原,改变不了人格尊严的定位。他提出,论证“数字人权”,最终我们要回归人权本原来论证“其是否为一项人权。他提出了以下四个论证标准:一“数字人权”是否具有宪法规范基础。第二,数字人权是否符合‘人的尊严’标准,是否具有道德性。第三,“数字人权”是否属于一项最低限度基础性权利。第四,“数字人权”是否具有普遍性。最后,他强调要论证“数字人权”是否为一项人权还要回到前三代人权产生的历史基础和时代语境下来阐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