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视频截图)
10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和奥地利奥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2022·中欧人权研讨会”,会议在中国武汉和奥地利维也纳分设主会场。本次会议主题聚焦科技与人权,来自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代表和来自中国、奥地利、英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希腊、西班牙等国的100余位人权领域专家学者、高级官员和实务部门代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讨交流。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在会上作题为《“数字人权”不构成第四代人权》的发言。
刘志强表示,从代际划分原理来看,“数字人权”属于人权数量上的增容,在既有人权体系框架可以得到合理解释,并未构成人权的代际革新。从道德属性来看,“数字人权”不具备人权的道德基础,缺失“人性”这一作为价值内核和道德依据,无法成为一项基本人权。从基本权利来看,“数字人权”既缺乏宪法的规范基础,也因不符合“人的尊严”标准和“最低限基础性”标准而无法被证立为宪法未列举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