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春德,男,汉族,黑龙江省汤原县人,1931年11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共党员,法学教育家,人权理论专家。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委员、中国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兼职研究员、教育部“两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两届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委员等,现为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顾问、学术委员、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名誉理事等。
谷春德,男,汉族,黑龙江省汤原县人,1931年11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共党员,法学教育家,人权理论专家。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委员、中国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兼职研究员、教育部“两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两届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委员等,现为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顾问、学术委员、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名誉理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