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经验被纳入全球人权治理“中国模式”
——专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梁俊艳
3月28日,西藏迎来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中国人权网视频连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梁俊艳,为我们作深入解读。
以下文字根据采访整理:
中国人权网:3月28日,国新办发表《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您觉得选择在这个时间发表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它的亮点和新意是什么?
梁俊艳:发表这份白皮书的意义重大。
第一是纪念重要历史节点。2025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6周年和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1965-2025)的重要历史节点。白皮书既是对西藏人权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全面总结,也是对新时代治藏方略持续深化成果的集中展示。通过系统梳理民主改革以来西藏从“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历程,白皮书将进一步凸显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人权保障的制度优势。
第二是彰显人权进步。西藏人权事业在新时代取得了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选择在2025年3月发表白皮书,能够系统梳理和展示西藏在生存权、发展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政治权利等方面取得的显著进步,向世界传递西藏人权事业的真实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三是回应国际关切的战略需求。近年来,西方部分势力持续炒作所谓“西藏人权问题”,尤其是针对教育、宗教自由等领域的诬蔑。白皮书已对此类不实指控进行了有力驳斥。2025年的白皮书,是在2023年发布的《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实践及其历史性成就》基础上,结合最新数据与实践案例,主动向国际社会介绍西藏人权事业的真实成就,纠正不实言论,提升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展现西藏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深层次逻辑。
第四是推动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方案。 中国自2009年起连续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西藏作为“中国人权事业标杆”,其发展经验被纳入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模式”。白皮书的发布,将突出西藏在生存权、发展权、文化权、教育权等领域的突破性成就,为发展中国家探索人权保障路径提供参考。
这份白皮书的亮点与新意,我认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数据化呈现高质量发展成果。此次白皮书以更详实和更全面的数据展现西藏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是全面总结新时代成就。白皮书将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人权事业在新时代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历史性突破,如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等,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水平的全方位进步。
三是突出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保障。强调人民当家作主的充分实现,如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在西藏干部队伍中的骨干作用,宗教信仰自由的依法保障,民族平等团结的巩固等,展示西藏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果。
四是体现环境权保障水平提升。专门阐述西藏在环境治理、绿色低碳发展、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碳达峰政策体系的形成等,体现西藏在保障人民环境权方面的努力和成就。
五是关注特定群体权利保障。突出妇女儿童权益、老年人权益、残疾人权益等特定群体权利的特殊性保障,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的提高,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的健全等,展示西藏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
总之,这份西藏人权白皮书的意义与创新,核心在于以“事实+数据”的实证逻辑,展现西藏从和平解放前的“人权荒漠”到今天“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通过聚焦新时代治藏方略的实践成果,白皮书强化了中国在人权议题上的话语体系,并为全球多民族地区的人权治理提供“西藏样本”。
中国人权网:《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的开篇概述了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历程,请问梁俊艳老师,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最显著的特征又是什么?
梁俊艳: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最显著的特征:
一是封建农奴制时期(1959年以前),显著特征是政教合一制度下的极端人权剥夺。
在社会结构方面,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被剥夺人身自由,被视为农奴主的私有财产,可被买卖、抵债,甚至施以酷刑(如剜目、断手等)。旧西藏的《十三法典》《十六法典》将人分为三等九级,规定下等下级人群(如妇女、工匠)的命价仅值“一根草绳”,与上等贵族的命价形成天壤之别。教育与文化权方面,仅有少数僧侣和贵族子弟享有受教育权,文盲率高达98%,普通民众被排除在文化和政治参与之外。
二是和平解放时期(1951—1959),显著特征是西藏和平解放是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西藏摆脱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分裂,维护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
在这一时期,中央采取“和平解放,暂维原状”的方法来解决西藏问题,但并未放弃变革西藏旧有制度,解救百万农奴于水火之中的初心。然而,西藏反动上层妄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不变,从而在1959年发动叛乱。
三是民主改革时期(1959—1965),显著特征是废除封建农奴制,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
1959年,西藏反动上层发动武装叛乱,中央人民政府果断平息叛乱,并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运动。农奴阶级觉醒,推翻了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人民当家作主,获得生产资料,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实现翻身解放,这是西藏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实现了政教分离,确立了农牧民个体所有制,使农奴和奴隶获得人身自由。
法律方面,旧法典被废除,新法律体系强调人人平等,妇女首次参与政治(如出现女法官、女警官等)。 土地分配、教育普及和卫生设施初步建立,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时期(1965—1978),显著特征是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权利。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式确立。西藏人民开始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权利,为西藏的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西藏自治区成立后,藏族公民担任自治区主席和人大主任,地方立法权得到充分行使(如制定《藏语文使用规定》等60余项法规)。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比例显著提升,至1996年占干部总数的73.88%。藏语文成为通用语言,司法、教育、媒体等领域全面使用双语,传统节日被纳入法定假日。
五是改革开放时期(1978—2012),显著特征是经济快速增长与生存权、发展权的全面提升。
改革开放后,西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就。经济上,西藏的经济总量不断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文化上,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事业不断发展,西藏各族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同时,西藏的民主法治建设也不断推进,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1992年后西藏GDP年均增长11.9%,粮食产量、基础设施(如拉萨贡嘎机场扩建)和能源建设大幅改善。教育与卫生进步。义务教育普及率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从不足2%升至78.2%;医疗卫生机构覆盖城乡,人均寿命从36岁增至65岁。文化传承方面,藏医药、史诗《格萨尔王传》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整理和保护,藏学研究机构增至50多个。
六是新时代(2012年至今),显著特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西藏人权事业取得了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
生存权、发展权取得历史性成就,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生命健康权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水平实现全方位进步,就业优先战略有效实施,教育事业实现优先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长足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全面进步。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保障得到全过程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障,民族平等团结日益巩固。环境权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成果得到新巩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特定群体权利享有特殊性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成效显著。
西藏人权事业从封建压迫到全面解放的历程,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制度设计、法律保障和经济发展上的持续努力。其核心特征可概括为:从“人身依附”到“政治赋权”,从“生存挣扎”到“全面发展”,从“文化断裂”到“传统复兴”。这一过程不仅改变了西藏的社会面貌,也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独特经验。
中国人权网:这份《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专设一个章节论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西藏的成功实践,描绘了一个曾受封建农奴制度所统治的民族如何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道路的一员,并且在今天朝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方向迈进。请梁俊艳老师谈谈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在社会主义新西藏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的成功实践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
梁俊艳:西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特征和显著的优势。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西藏各族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实现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它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藏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西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藏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三者统一于西藏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形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
第二,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西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从自治区决策部署到社会治理,再到百姓衣食住行,群众的期盼诉求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既能畅通表达,也能有效实现。
第三,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西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是巩固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民主,是全体人民平等普遍真实享有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突出表现为: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广泛运用。西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重要制度载体,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例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多部法规时注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察民情、聚民生的“直通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二,基层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西藏逐步形成了农牧区和城市基层民主制度。在广大农牧区建立了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城市社区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第三,协商民主的深入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通过民主协商的多种方式建言咨政、凝聚共识,充分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
最后,依法治藏的有力保障。西藏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先后制定实施了140余部地方性法规,为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新的途径和思路。
受访者简介:
梁俊艳,女,汉族,1978年生,新疆阜康人,历史学博士,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西藏近现代历史,英国、印度与中国西藏关系史等。
策划/审稿:石坚
连线采访:贾璞玉
视频制作: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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