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研究会发声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 | 中国保障公民文化权利 让文化生活触手可及

    《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确认人人有权参与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利益。在实践中,文化权利既关系个人获取文化资源、参与文化活动的机会,也关系社会对共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国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供给、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传承和数字包容的建设,推动公民文化权利更充分实现。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 | 切实保障环境权利 共享生态环境治理成果

    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是充分享有多项人权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类尊严的重要体现。中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中国在切实保障环境权利,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共享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经验值得推广。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 | 多维推进残障者居住和出行无障碍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九条明确规定,为了使残疾人能够独立生活和充分参与生活的各个方面,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无障碍地进出物质环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信息和通信,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和系统,以及享用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向公众开放或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服务。中国始终捍卫公约精神,坚决履行公约义务,结合本国国情,积极推进包容性无障碍环境建设,尤其在居住和出行无障碍上,采取了多项措施,提升残障者权利享有水平。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 | 统筹安全与人权:中国反恐的法治路径与实践

    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反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国历来高度重视反恐怖主义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立足本国国情,坚持宪法原则,借鉴学习国际社会有益经验,不断积累反恐怖主义法治经验。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 | 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实践——以西藏自治区为例

    中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截至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超14万处,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宗教团体约5500个,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和谐共存、有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为各地区、各民族宗教人士及信众从事宗教活动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视频

图片

报道